蘋果「芬普寧」標準放寬至3ppm 石崇良:無關台美對等貿易協定
衛福部食藥署4月公告修正農藥「芬普寧」蘋果殘留容許量標準,從原先0.5ppm放寬至3ppm。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衛福部是否受到美國壓力。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美國訂定標準為5ppm,台灣是3ppm,並非與美國完全對齊,跟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沒有關係。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議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衛福部在今年4月21號所發布的有關於農藥的MRL(Maximum Residue Limits,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標準,一共涉及174個品項,其中有120個品項屬於國內生產製造,54個品項是進口。石崇良說,這些都是因應農民及業者的需要而提出,經過專家的討論調整並發布。
以蘋果為例,石崇良表示,它在111年就已有提出申請,要調整芬普寧容許量MRL標準。經過嚴謹的評估跟專家的討論後,最後才在今年1月進行預告,4月正式公告。
石崇良指出,過去蘋果沒有獨立列項的芬普寧MRL標準,是列在梨果類的大類。日本蘋果的芬普寧MRL是訂在2ppm,韓國是3ppm,美國是5ppm。所以,如果說台灣是受於美國的壓力,那美國是5ppm,台灣是3ppm,並不是跟它完全對齊,跟ART是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