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致癌油涉案5業者 三年內不得申請投資抵減優惠
致癌油風暴延燒,立委關注,產創條例規定,業者違反食安法,應追回其租稅優惠、補助。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說明,依法政府會檢視,業者前三年是否違反重大食安事件;2026至2028這三年,涉案的五家業者,都無法再申請產創條例相關的投資抵減優惠。
立法院會14日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進行「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事件及食安監管機制缺失檢討」專案報告。
立委王正旭質詢談及,我國《稅捐稽徵法》、「產業創新條例」都有明確規定,業者違反食安法,政府應停止並追回其租稅優惠、獎勵、補助等。他詢問,這次事件中,中聯、泰山、福壽、福懋、南僑等五家業者,過去享有政府相關優惠、補助,經濟部是否啟動相關程序處理?
何晉滄答詢說明,經過清查,這五家業者沒有跟經濟部申請相關補助。不過,2022至2025年,中聯、福懋曾申請「智慧機械及資通訊安全」投資抵減;2021至2022年,福壽也曾向經濟部申請「研究發展跟智慧機械」投資抵減。另外兩家,最近五年內都沒有提出申請。
有關申請投資抵減,何晉滄表示,依法政府會檢視業者前三年,是否違反重大食安或環安、勞安事件。過去他們提出的申請,依照產創條例無法追回;至於未來2026至2028這三年,這五家業者都無法再申請產創條例相關的投資抵減優惠。
卓榮泰表示,政府會依照法律,來予以必要的處理。業者接受到租稅優惠,但是做出來的行為,卻對社會造成這麼大的危害,而且刻意隱匿、遲延通報。除了法律、司法的調查之外,行政上的租稅優惠,將依照現行的制度來予以處理。
立委鍾佳濱質詢時建議,請行政院研擬「食品加工產銷秩序的風險管理基金」。我國食品通路鏈有上游的原料業者、有中游的加工者、有下游的通路商,若能設立這項基金,只要業者主動通報、配合下架,即可使用基金,來對中下游業者進行補償。
卓榮泰回應,現行已有「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但用途不一樣,是協助訴訟費用、補助地方政府食安計畫等,約十億元的規模。依照鍾佳濱所提,若要補償中下游業者的營業、商譽損失,現行食安基金恐不足以應付這麼大的需求。
卓榮泰表示,政府遇到重大事件後,都會思考如何優化,並擴張安全機制。他會參考鍾佳濱的建議,從專業上來做一些研究。一周內,也會盡速推出「食安法」修法,包括第7條、第41條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相關管理上的子法、法規的命令,後續經過政院程序,將盡快送請立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