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捷運內「傘藏瓦斯罐」 警追來源將罰
今天(28)下午兩點多,有民眾直擊,捷運板南線車廂內,一把掛在扶手上的透明雨傘,裡面藏著瓦斯罐。由於經過好幾站,東西始終掛在那,民眾緊急通報保全,同時大批警消也趕到場,仔細檢查瓦斯罐。目前捷警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中年男子,初步研判是他忘記帶走,但攜帶瓦斯罐搭車卻沒有包裝好,也將依法開罰。
捷運內眾人都在滑手機,但有民眾注意到,一把透明雨傘內藏有瓦斯罐掛在扶手上,疑似危險物品未被移走,經過好幾站仍無人處理,目擊民眾緊急通報保全。
當時警方消防,以及捷運公司人員,立刻將瓦斯罐拿起來,仔細檢查,確定了是已經用完的小型卡式瓦斯罐空瓶,沒有致災可能性,而捷警調閱監視器,發現是一名中年男子,走進車廂就把傘掛在扶手上,但離開是忘記帶走,警方將通知對方到案說明,同時也會依法開罰。捷運警察隊隊第四分隊小隊長陳盈嘉:「初步研判係單純遺失物案件,本隊以掌握行為人身分,未依捷運公司規定妥善包裝部分,後續由捷運公司依大捷法開罰。」
根據《大眾捷運法》,未經許可攜帶刀具、剪刀、螺絲起子等尖銳物品,或槍械、彈藥、易燃液體、爆裂物等,最重可處以100萬元罰鍰。北捷公司表示,如果遊客隨身攜帶行李,有危險物或易燃物,北捷可以要求乘客提供檢查,假設乘客拒絕檢查,視同攜帶危險物處理,可別以為用完的瓦斯罐就能帶上捷運,因為是易燃物,同樣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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