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有關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相關討論 苗栗市公所: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

CTWANT

更新於 03月31日03:08 • 發布於 03月31日03:07 • 徐立諺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圖/報系資料庫)

苗栗市公所今(31)日表示,近期注意到,社群平台對於「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一案,有部分討論與疑慮,內容涉及收費標準、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等議題。為避免資訊誤解與片面傳播,特此統一說明。

苗栗市公所表示,本案為合法公辦民營,非外界所稱「公共資源私有化」,本案係依政府採購及相關法規辦理之「公辦民營」模式,透過公開程序引進專業團隊營運,以提升場館使用效率與服務品質。

苗栗市公所說明,「公辦民營」並非將公共資產移轉或私有化,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完全屬於苗栗市公所。綜合羽球場由市公所自營管理、健身中心與有氧教室委由專業團隊營運。此一分工模式,旨在確保市民仍可使用公共運動空間,同時享有專業健身服務。針對部分言論將本案描述為「圖利特定廠商」或「變相私有化」,並非事實,亦與制度不符。(專業團隊須支付權利金予本所與投資場內設備超過4800萬元)

苗栗市公所指出,場館採分區營運,並未全面轉為會員制,目前規劃如下:羽球場等空間:由市公所持續自營管理,健身及相關專業設施:委由民間營運,因此,「全民運動館全面變成會員制」之說法,與實際規劃有所落差,場館仍保留公共使用機能。

苗栗市公所續指,收費標準係經審慎評估,並非任意訂價。有關外界關注之收費(如588元、888元方案),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並兼顧:市民可負擔性、設備與營運成本、長期服務品質。

苗栗市公所說明,費率已力求在「公益性」與「永續營運」間取得平衡,並非外界所稱過高或排除一般市民。此費率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目標在於:以降低市民使用門檻 、提供不同需求之彈性選擇

關於部分價格資訊流傳存在誤解,苗栗市公所說,近期社群流傳之單次收費等資訊,係屬不同方案或條件下之內容,並非全面適用情形。本所提醒,相關資訊應以正式公告為準,避免片段引用造成誤解。

「已設多元配套,保障全民使用權益」,苗栗市公所表示,本案已規劃以下配套措施:每年發放運動體驗券(約1萬張)、提供非會員體驗機會、銀髮族及弱勢族群優惠、平日設置公益課程與時段安排,以確保非會員亦有參與運動之機會,落實全民運動政策目標。

收費與營運均受契約規範,針對外界關心未來調整費用問題,苗栗市公所說明,收費制度納入契約管理、重大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市公所將持續監督與查核,並無業者可任意調整價格之情形。

苗栗市市長余文忠表示,公共建設不只是興建完成,更重要的是長期能夠維持品質與服務,這是市公所必須負責的事情。「我們選擇公辦民營,是在確保公共利益前提下,引進專業經營,而不是放棄責任」。市民可以監督、也應該監督,但相關討論仍應建立在完整資訊基礎上。

針對網路常見說法,苗栗市公所表示,首先「全民運動館已經變成商業健身房,不能自由使用」並非事實,本案採分區營運,部分設施仍由市公所管理,並未全面會員制。其次,「這是在把公共資產送給廠商」,公所表示,與制度不符,場館所有權仍屬公所,營運內容均受契約規範與監督,並無資產移轉情形。

此外,關於「收費太高,一般人用不起」,苗栗市公所表示,屬個別感受,非全面情形,已設計多元方案與優惠措施,應依不同使用需求綜合評估。至於「未來一定會一直漲價」,公所說,與契約規範不符,所有費率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並受契約約束。

余文忠進一步表示,對於市民關心收費與公共性,我們完全理解,也會持續檢視與調整。但若將片段資訊解讀為整體政策,甚至形成不正確印象,對公共討論並沒有幫助。市公所會負起監督責任,確保這座運動館不是為少數人服務,而是讓更多市民受益。

苗栗市公所表示,理解市民對公共資源之高度關注,未來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並在「公共利益優先」原則下,確保全民運動館能兼顧品質、可近性與長期營運效益,提供市民安全、優質且多元之運動環境。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山友失蹤47天被找到…「跑山獸」曝紀錄片 搜救教官批:拒絕賞金獵人亂象

聯合新聞網
02

台積電課長「假打卡」307次遭解聘 辯「外出找靈感」打官司慘敗

ETtoday新聞雲
03

「假打卡307次」遭解僱!台積電課長提告喊冤…遭法官打臉:破壞制度

三立新聞網
04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5

18歲學徒神救命!水塔驚魂觸電命懸一線 CPR搶回54歲師傅

CTWANT
06

亡姊「復活」40年後分走祖產!5手足怒告榮服處 法院准了:死人沒資格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