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廚餘餵豬?彰化芬園2養豬場挨罰40萬起跳、移動管制14天 業者否認
國際非洲豬瘟疫情風險持續存在,彰化縣自2025年12月29日起公告,全縣養豬場全面禁止搬運廚餘餵養豬隻。不過縣府昨日執行跨機關突襲稽查,於芬園鄉查獲2處相鄰養豬場疑似違規使用廚餘及動物性廢渣,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裁罰,開罰金額40萬元起,情節重大或累犯者最高可處400萬元。
動物防疫所指出,昨日上午7時30分,聯合縣府農業處畜產科、環保局及警察局彰化分局芬園分駐所,鎖定芬園鄉一處涉嫌違規的養豬場進行突襲稽查。現場在其中一處豬場查獲3輛清運車載運廚餘,另在隔壁豬場的調配槽內,查獲未經核准的動物性廢渣,且含有雞蛋成分。
經查,兩處養豬場為家族不同成員分別經營,彼此緊鄰。業者疑為規避查緝,利用假日凌晨自台中載運廚餘進場,經稽查人員事前掌握情資,當場查獲。
縣府表示,其中一場曾申請設置蒸煮設備但未獲核准,卻仍有廚餘車輛進出,場主雖否認以廚餘餵養豬隻,仍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另一場則明確查獲於調配槽內使用含雞蛋的動物性廢渣,已違反飼料管理法。
縣府說,雞蛋屬農業事業廢棄物,依法僅能作為堆肥使用,不得作為飼料來源。依據農業部於2025年12月26日修正、並自2026年1月1日施行的裁罰基準,違規搬運或使用廚餘餵養豬隻,初次即處40萬元以上罰鍰,情節重大或累犯者最高可處400萬元,並將取消申請轉用飼料補助資格。
此外,依防疫規定,縣府已對涉案豬場實施14日移動管制,並針對場內病弱豬隻採樣檢驗,送交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疾病診斷中心進行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待管制期滿且檢驗結果為陰性後,始可解除移動管制,以確認無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