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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特搜/錯愛員工3歲兒子殺人焚屍 戀童癖董座犯案22年後入獄

鏡週刊

更新於 01月09日21:29 • 發布於 01月09日21:28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王邦鏞擄走男童之後,假冒綁匪向男童父母要求2百萬元贖金。(AI繪圖FREEPIK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34年前,有戀童癖的嘉義纖維公司董事長王邦鏞,涉嫌綁架殺害員工的3歲兒子,雖然他否認犯案,但是檢警根據通聯、目擊者證詞等證據,將王起訴,一審法院判王無期徒刑,但二審卻因證人翻供,改判無罪。王獲釋後,雖然後續多次更審,仍被判無期徒刑,但卻再也沒被羈押,逍遙法外逾20年。歷經漫長訴訟煎熬,男童的父母最終與王達成和解,最高法院認定王的犯行是出於對男童的錯愛,判他15年半定讞、入獄服刑,案發後22年,全案終於畫下句點。

前嘉義纖維董事長王邦鏞(圖)殺害員工的3歲兒子,遭判刑15年半。(東森新聞提供)

1991年9月21日上午,嘉義市一間托兒所正準備讓小朋友吃點心,老師卻發現3歲的鄭姓男童沒有回教室,詢問其他幼童之後,得知男童是被1名男子帶走,於是立刻聯絡男童父母,2人隨後趕到托兒所了解狀況,確認孩子並未被親友接走,最後決定向警方報案。

偷接走男童 打電話勒贖

警方獲報後,以失蹤事件立案,並在第一時間釐清男童離開托兒所的過程。多名幼童說,男童是被他口中的「爸爸」帶走,但這名爸爸並非他的生父。托兒所員工也回憶,當天早上曾經看見1名穿花襯衫的男子,駕駛廂型車在托兒所外徘徊探頭,大約1個小時後,該名男子改開一輛轎車從側門出現,並對男童揮手示意,男童隨即自行走出托兒所,上車離開。

被害男童的父母都在嘉義纖維公司(圖)上班,也常帶著兒子到工廠。(東森新聞提供)

為了尋找失蹤的男童,警方擴大訪查,包括托兒所老師、幼童及附近廟宇的3名長輩都指認,帶走男童的是37歲的嘉義纖維公司董事長王邦鏞,而男童的父母都在這間公司任職。男童父母得知後,立即趕往公司與王對質,但王否認帶走男童,卻無法清楚交代案發當時的行蹤。警方介入後,將王列為關係人,進行詢問與查訪,並勘查王駕駛的車輛,只在後車廂發現1個花格子的空皮箱。

男童下落不明,警方持續調查、搜尋,卻在第4天出現轉折,男童父母突然接到多通勒贖電話,但並非打到他們住處,而是打到公司,內容十分詭異,有時沉默一段時間後就掛斷,有時反覆播放孩子求救的錄音,背景則是汽車引擎聲。電話那頭的男子向男童父母要求200萬元贖金,卻始終未說明交款方式及地點,讓警方難以進一步埋伏抓人。

王邦鏞把鄭姓男童(圖)拐走後,擔心東窗事發,竟將男童殺害棄屍。(翻攝畫面)

為了查出電話是誰打的?警方調閱通聯紀錄,赫然發現這些勒贖電話都是從王邦鏞的住處撥出,警方再度約談王,王仍然否認擄童,辯稱是與男童父母事先串通好的「假綁架」,目的是為了向其他家屬詐財,男童父母當場駁斥,警方也未採信王的說法,但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王擄走男童,警方只能放人。

國道草叢外 見幼童箱屍

案發後18天、同年10月9日上午,國道一號新營工務段的割草工人,在北上車道的外側草叢,發現1個花格子大皮箱,裡面傳出屍臭味,警方到場勘驗後,發現箱內是一具幼童的遺體,全身焦黑、沾滿泥土,頭部有多處外力傷痕。

王邦鏞將男童屍體裝進行李箱,丟棄在國道一號外側車道旁的草叢中。(翻攝Google Maps)

法醫進一步相驗後,判定幼童是遭勒斃,由於遺體外觀已經嚴重毀損,無法用肉眼辨識,在當年DNA鑑識尚未普及的年代,警方只能以年齡、體型等間接證據交叉比對,並請男童父母指認遺體上的衣物,最後確認遺體就是鄭姓男童。

男童的遺體被發現後,案件也從失蹤、擄人,正式轉為殺人案,警方整合前期蒐集的證據,包括證人的描述、詭異電話的通聯紀錄、裝屍體的皮箱與王邦鏞車上的皮箱是同一款,逐步拼湊出事件全貌。

鄭姓男童十分可愛,但還來不及長大,就失去寶貴的生命。(翻攝畫面)

檢警認定,王邦鏞同年9月21日將男童從托兒所帶走藏匿,之後因警方介入調查,讓王感到壓力,所以假冒綁匪打電話給男童父母、播放求救錄音,為了避免事跡敗露,9月25日凌晨,王先用鈍器重擊男童頭部,再將他勒斃,之後焚屍、裹上泥巴、裝進皮箱,最後丟棄在高速公路旁的草叢。

疑似戀童癖 頻上門糾纏

王邦鏞三十四年前涉嫌犯下殺害男童的命案,引發媒體關注。(東森新聞提供)

至於王邦鏞為什麼犯下令人髮指的男童命案?疑似跟他的戀童癖有關。檢警調查發現,鄭姓夫妻為了就近照顧,經常把年幼的兒子帶到工廠上班,某次公司旅遊到小琉球,夫妻倆也帶著兒子參加,身為董事長的王很喜歡男童,2人互動十分頻繁,旅遊結束後,王對男童更加關注,不僅經常主動接近、買玩具給他,還常帶男童外出、遊玩,並要求男童稱呼他「爸爸」,甚至偶爾帶男童回家過夜。

隨著接觸次數增加,鄭姓夫妻逐漸察覺異常,因男童與王邦鏞外出後返家,身上總會出現不明痕跡,其他員工也說,常看到王在工廠內親吻男童,已經超過一般大人疼愛小孩子的界線,更讓夫妻倆不安的是,王對男童還產生依賴感,他曾在深夜前往鄭家,並且告訴夫妻倆:「沒有男童陪伴,無法入睡!」

鄭姓男童的父母(圖)與凶手王邦鏞纏訟超過20年,最後同意和解。(東森新聞提供)

雖然如此,但王邦鏞畢竟是公司的董事長,鄭姓夫妻不敢得罪他,又怕兒子會出狀況,最後決定把兒子送到嘉義縣民雄鄉,讓外公照顧,試圖拉開距離。沒想到王得知後,曾前往男童的外公家找人,讓夫妻倆非常困擾,後來他們將孩子改送往托兒所,不久便發生男童失蹤事件。

司法纏訟期 達二十二年

針對男童失蹤死亡案,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王邦鏞,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證據鏈完整,判王無期徒刑,不過,案件進入二審之後,卻出現重大轉折,原本對王不利的證人,特別是公司員工,突然陸續翻供,否認曾目睹王對男童有不當行為,王還補充案發當天的行程、交代細節,並請證人作證,強調自己有不在場證明,二審法院因此改判王無罪,當庭釋放。

對於這樣的結果,檢方無法接受,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證據的取捨有疑義,發回高分院重審,案件此後歷經更一審至更七審,高分院多次判處王邦鏞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又以通聯與勒贖電話錄音秒數不符等理由發回重審,導致案件纏訟超過20年仍然無法定讞。期間王未再被收押,在外自由生活,鄭姓夫妻長期承受司法煎熬,最後決定接受王的和解條件。

王邦鏞犯下令人髮指的殺童案,歷經多次審判,最終獲判15年半定讞。(東森新聞提供)

達成和解後,高分院更八審依殺人等罪改判王邦鏞15年6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指出,王惡性重大,本不宜輕縱,但考量其犯行是出於對男童的錯愛,加上已透過家人賠償鄭姓夫妻380萬元,彌補2人喪子之痛,2人也選擇放下,表明不再追究,因此從輕發落。最高法院審理後,同意相關見解,全案終於在案發22年後、2013年7月定讞,正式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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