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子「閃兵」放棄我國籍敗訴 法界:國籍法過嚴可聲請釋憲解套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6歲的吳姓男童同時具有美國與我國雙重國籍,其雙親因為擔心未來他須承擔我國兵役義務,向內政部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但被否准,提出行政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吳童父母均有我國國籍,並不符合《國籍法》申請喪失國籍的要件,判決敗訴。對此,法界人士指出,本案問題出在法律本身合理與否,若要解套,吳童雙親恐須從釋憲或修法2條路著手。
吳童生於美國加州,一出生即取得美國和我國雙重國籍,吳男雙親去年1月以吳童由外國籍父母監護為由,向我國駐洛杉磯辦事處申請喪失國籍,不過經內政部審理以後,認為吳童父母均具備我國國籍,與《國籍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由外國籍父母行使監護權」的規定不符,於去年3月發函處分不予許可,提出訴願後也遭行政院於去年10月駁回,打行政訴訟也於今年3月敗訴。
法界人士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本案的判決並無問題,因為法官完全是就《國籍法》本身進行審理和判決。他表示,針對吳童雙親的見解能夠理解,認為若有問題恐出在法律本身,並直言該法條就現況來說,確實有點過於嚴格,認為吳童生活若和台灣沒有太多連結,實在沒有必要這樣強行留著國籍。
針對吳童父母的訴求,該名法界人士也分析,若吳童父母想要解套,目前較適合的做法有釋憲以及通過民意代表陳情、修法2條路。不過,他也強調,倘若走修法這條路恐有「不溯及既往」的問題,需要注意。
相關新聞請見︰
想逃兵!美籍雙親為子放棄台灣國籍打官司 法官批「規避義務」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