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法律問壹蘋|OL跟已婚男同事吃午餐 竟被其他同事拍照誣小三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2023年04月01日16:01
麟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林育杉。林育杉提供

發生車禍怎麼辦?被詐騙了怎麼辦?來信問《壹蘋新聞網》就對了!「法律問壹蘋」專欄邀請優質律師們為讀者解答各種法律上的疑難雜症,從鄰居糾紛到出軌離婚全部有解。一名女讀者只是跟已婚男同事外出吃午餐,竟遭其他同事拍照PO群組,暗指她是小三,氣得想知道如何討公道,快來看律師林育杉怎麼說。

不具名讀者問:

我和公司已婚男同事出去吃午餐,被其他同事看見,竟然拍下我們的背影照,po在公司內部群組,說公司有人搞不倫,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背影一看就知道是我和男同事,重點是照片中的我們連手牽手都沒有,這樣我可以告po文的同事妨害名譽嗎?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律師林育杉答:

如果公司內部群組內是有多人在裡面,而被上傳到群組的照片結合PO文內容,可以特定或者推知所指的就是讀者,並可能造成讀者名譽毀損,但這些指摘卻都不是事實,且和公益都沒有關係,那麼PO文者很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受害的讀者可以在「知道誰是PO文者」開始起算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部分,可在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或者在自訴程序中,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建議在書狀中一併聲請,若法院判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的話,要將附民案件移送給民事庭審理,才不會發生萬一法院刑事判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的時候,也將這個附帶民事訴訟同時駁回。(記者丁牧群/採訪整理)

「法律問壹蘋」專欄每逢假日刊出,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court@nextapple.com,律師解答將公開刊登,恕不個別私訊回覆。

麟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林育杉。林育杉提供

爆料網址:

爆料信箱: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藤枝林道重大車禍!「下山煞車失靈」2車對撞噴11人…傷者最小6歲

三立新聞網
02

小玉「換臉謎片」119人受害!想做1事求減刑「最終刑期出爐」

民視新聞網
03

模範里長遇死劫畫面曝!走斑馬線被左轉車撞上...搶救14天離世

ETtoday新聞雲
04

小妾好賭 蔣介石因「這個人」放不下她

NOWNEWS今日新聞
05

不是王世堅、鄭麗君!黃揚明斷言「蔣萬安最強敵人是他」 示警唯一變數

風傳媒
06

悲!苗栗里長晨運車禍傷重不治 5連霸連15年認養全里路燈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