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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工程師涉洩2奈米製程機密! 國科會:最重判12年刑責罰1億元

新頭殼

更新於 2025年08月06日01:27 • 發布於 2025年08月06日01:27 • Newtalk新聞 |張柏源 綜合報導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5日驚傳前員工將 2奈米製程技術外洩的事件 圖:孫家銘/攝(台積電公司照)

Newtalk新聞

台積電驚爆工程師涉嫌盜取2奈米製程技術機密,涉案人員包含已遭解職的現職與前工程師,檢調依違反《國安法》聲押陳姓嫌犯等3名主要涉案人獲准。由於國科會已將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納入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加重刑責最高達12年有期徒刑、新台幣1億元罰金。

高檢署智財分署5日表示,台積電前員工陳姓男子與在職員工吳姓男子(已被解職)等人,涉嫌非法取得營業秘密,7月間發動偵查行動,依違反國安法向法院聲押禁見陳姓男子等3人獲准。台積電也證實,經內部調查發現有涉及營業秘密洩漏情況,已對涉事違規人員進行嚴厲懲處,並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台積電的2奈米製程技術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早在2023年即被國科會列入關鍵技術清單,涵蓋14奈米以下製程、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等。若遭非法取得、使用或洩漏,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億元罰金,刑度為《國安法》2022年修正後新增的重罪條文。

國科會5日晚間進一步說明,「國家安全法」已明訂「經濟間諜罪」,如果為外國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由檢調偵辦不法外流情形,並加重刑責最高達12年有期徒刑、新台幣1億元罰金,以遏阻不法外流的可能,避免造成國家與產業利益受損。

國科會指出,依「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規定,關鍵技術應由產官學研組成的審議會進行認定,且審議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各技術主管機關依法應定期檢討所主管的關鍵技術項目,如果有提出新增或修正關鍵技術項目的需求,依法定程序召開審議會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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