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上路 消費添保障
外送專法今(21)日上路,交通部昨預告將訂定「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首次訂閱會員服務七日內可解除契約,訂單延遲逾合理期間,消費者可取消訂單並獲適當補償;且未來續約須經消費者明示同意,否則最高處平台30萬罰鍰。
為提升外送員交通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部昨日預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兩項草案,首度針對外送員安全管理及平台服務契約建立明確規範。
草案明定,首次訂閱會員服務者,七日內可解除契約;自動續約須取得消費者明示同意,並建立續約提醒及退款機制。平台業者也須明確揭露取消訂單、退費條件、商品內容及各項費用,未事先載明的費用不得向消費者收取。
交通部說明,訂閱會員服務如Uber One或pandapro等,若未經消費者明示同意就續約,可以消保法第56條之1,處外送平台3至30萬元罰鍰。
「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則依外送專法訂定,要求平台業者對新進及在職外送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及定期回訓,持續強化安全駕駛觀念;對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之外送員,應辦理運送安全講習,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草案也規範,平台派單內容須符合交通法規,系統通知不得影響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避免外送員於行進間操作系統、點擊或回應訊息,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