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內鬼洗錢爆延誤通報 金管會急澄清
記者高兆麟/台北報導
台中銀行(2812)驚爆6名行員勾結詐騙、賭博相關集團共謀,利用職務替空殼公司開戶、調高轉帳額度,或明知帳戶被警示仍護航,涉洗錢高達36億元,檢方已聲押2名經理與4名襄理獲准,金管會今日表示,有關媒體115年4月25日報導台中銀6主管助洗錢36億!中檢經爆金管會「延誤通報」長達8個月一事,提出四點澄清說明。
以下金管會澄清說明:
1.本案台中地檢署115年4月24日新聞稿,主要係說明金管會與法務部通力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本案由金管會主動移送調查,並無涉及延誤通報之情事。
2.本案係金管會114年3月底開始檢查台中銀行,至4月底始完成實地檢查工作,實地檢查結束後彙整分析資料時,發現有多起分行涉有疑似協助客戶開立帳號供洗錢詐騙,因案情涉及多家分行且極其複雜,須先行交叉比對,整理複雜金流及查證,極為費時,為秉持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需多方查證分析,持續蒐證相關資料及釐清事實,並於114年10月洽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充分交換意見及討論研議後,並備妥完整之相關檢查意見及資料,隨即於114年12月移送檢調偵辦,並於115年3月配合檢調偵查需要,協助提供案關其他資料,均即時充分配合檢調偵查。媒體報導逕以實地檢查開始日到移送檢調日之差異,視為延遲通報之時間,實屬誤解。
3.金管會秉持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對銀行人員與詐團勾結無法容忍也決不寬貸,若有發現不法,均本著主動積極、完整查證且立即通報檢調,更無延宕通報情事。
4.本案金管會特別感謝台中地檢署、調查局各地相關調查站、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辛勞,及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提供專業意見的協助,使本案得以在跨機關聯合協作打詐防詐下,順利由檢調起訴,未來金管會也將持續與檢調合作無間,跨機關合力打擊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