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女職員癲癇發作開車暴衝 婦人接送孩子路過慘遭撞死 法院判決出爐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在成功大學圖書館服務18年的林姓女職員,去年8月12日下午開車離開學校,卻因癲癇發作,從校內就一路高速行駛,衝出校門後再撞上多部汽機車,造成下班要接送小孩的蔡姓女騎士當場死亡,還有其他3人受傷,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她因癲癇藥物更換,明知可能有副作用仍開車上路,犯後坦承不諱,一審遭判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在2024年8月12日17時許駕車離校,她從成功大學總圖書館旁地下停車場離開,準備轉往大學路方向行駛,不料這時突然癲癇病症發作,出現頭暈、全身僵直、意識喪失等狀況,右腳不受控制,猛踩油門高速狂飆,先撞擊校園內停放的腳踏車,再衝破校門口柵欄、擦撞警衛室,一頭衝到大學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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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轎車高速衝撞黃男駕駛的休旅車,再波及其他3名機車騎士,一直到對向騎樓才停下,42歲蔡姓女騎士首當其衝,當場慘死,林女在內的4人則受傷送醫救治,所幸並無大礙,檢警調查發現,林女當時因癲癇症發作,才導致轎車高速失控釀成重大傷亡慘劇,這起事件中除蔡姓女死者家屬外,其餘傷者並未提告。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發現林女罹患局部意識障礙型癲癇症,她固定就醫治療追蹤,去年8月5日前往成大醫院回診,醫師開立藥物有所調整,且服用後出現些微頭暈等情形,應避免駕駛車輛,但林女認為自己按時就醫服藥,所罹患病症應不至於開車時發作,不料事發當天她一離開停車就突然發病,造成車輛失控,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使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
林女始終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各種事證,認林女在案發前一周更換藥物,仍在適應藥物階段,以及犯後態度、與被害人家屬尚未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並未獲諒解,及其為肇事原因等所有情狀,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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