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警立即偵破縱火案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善化區某處民宅於111年2月19日19時24分發生火警,經消防人員5車20人趕往現場搶救,火勢於20時45分左右撲滅,消防人員立即入內搜尋,未發現有任何人員傷亡。
善化分局說明,經本分局調查,係因屋主女兒陳女與洪姓男子近期協商離婚,陳女於昨(19)日接獲洪男以通訊軟體傳訊,表示要對陳女及其家人傷害,並揚言要放火燒毀住家等字語,於19時許接獲消防隊通報該處發生火警。
善化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針對洪男展開調查,案經本分局積極查緝,洪男自知難逃法網,於深夜至本分局投案,詢據洪嫌坦承縱火犯行,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因其有反覆實施之可能性,本案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