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得不償失!給詐團銀行帳密賺6000元 男害人被騙判賠480萬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26日10:22 • 發布於 01月24日10:09

周姓男子提供銀行帳號的密碼給詐騙集團,獲取入職獎金6千元,林姓女子遭投資詐騙,先後匯款480萬元到周男帳戶,後發覺被詐,警方據報循線逮捕周男。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判處周男應賠償林女損失4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周男民國113年11月把銀行帳戶的帳密,LINE給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的暱稱「人資賽賽」詐團成員使用。詐團在臉書刊登投資股票廣告,林姓女子點入,詐團成員扮演理專、投資顧問等角色說服購買飆股,林女接連匯款200萬元、200萬元、80萬元到周男帳戶,「投資款」立刻被轉出,以為有獲利的林女要求出金一再被拒始知被騙。

周男落網後,在庭訊時答辯,不同意林女請求損害賠償,並稱「我沒有故意詐騙她,我提供帳戶也是被騙,不是故意提供給詐騙集團」等語,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請准宣告供擔保免為假執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彰化地院得心證理由是,周男提供金融帳戶給詐團使用,他的所有成立幫助詐欺取財、幫助洗錢罪,經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的判決認定明確,又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周男應視與詐團實施詐團實施詐騙的共同行為人,賠償林女被詐損失480萬元。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周姓男子提供銀行帳戶給詐團,獲取6千元入職獎金,被投資詐騙的林姓女子要求周男賠償損失480 元獲准。記者簡慧珍/攝影
吳姓大貨車司機在下午的下午時間車流量大時段,在國1北向北斗路段攔停台西客運,被彰化地方法院判賠9萬元及徒刑9月、緩刑4年6月。記者簡慧珍/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全球AI戰場 黃仁勳:台灣擁有無可取代的優勢

三立新聞網
02

有夠操!中華電信刷新史上紀錄 跨夜股東會開了近18.5小時

鏡週刊
03

少年股神滿街跑!專家點「4種人」在牛市照樣慘賠

民視新聞網
04

兆元宴AI大咖雲集!「一票晶片巨頭在台」韓媒急警告:南韓危險了

三立新聞網
05

輝達PO「神秘數字」箭指台北!微軟、Arm助陣 預告PC新時代要來了

三立新聞網
06

0050衝上101元、293萬股民樂翻!分割不到1年翻倍漲,抱1張賺逾5萬…現在定期定額還來得及?

幸福熟齡 X 今周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