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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法上路!駕駛1違規恐吞兩罰 最高噴7200元

鏡週刊

更新於 01月27日03:14 • 發布於 01月27日03:14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加重開罰機車駕駛違規使用手機,與汽機車駕駛行駛中吸菸。(示意圖,鏡報林煒凱)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重點包含加重開罰機車駕駛違規使用手機,與汽機車駕駛行駛中吸菸;若行駛中吸菸或亂丟菸蒂,遭民眾檢舉還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與前者違規併罰,罰款最高達7,200元。此外,行經學校或醫院周邊等特定高風險路段,駕駛若導致傷亡,刑責將加重1/2。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重點包含加重開罰機車駕駛違規使用手機,與汽機車駕駛行駛中吸菸。(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機車駕駛若以手持方式操作手機、平板或其他通訊裝置,修法後罰鍰從1,000元提升至1,200元;汽機車駕駛若行車中手持香菸、吸菸或點燃香菸,進而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

警方統計,上述2025年至今相關違規共取締165件。警方也提醒,行駛中吸菸除了違反交通規定,若被檢舉還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兩者併罰,罰款最高7,200元。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修正內容,駕駛行經設有學校或醫院標誌等特定高風險路段,若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導致肇事傷亡,刑責得加重1/2。該項修法加重刑責規定還包含無照駕駛、酒駕毒駕、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讓行人、超速40公里以上、無故急煞,以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等高度危險駕駛行為。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李忠萍表示,行駛中持手機或吸菸極易分散注意力,增加事故風險,且吸菸所產生的煙霧與菸灰,可能影響後方用路人視線,造成潛在危險。另學校及醫院周邊多為學童與就醫民眾通行區域,屬交通事故高風險路段,駕駛人行經時務必提高警覺,隨時注意路況並主動減速慢行,提醒駕駛人遵守最新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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