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子女買保單,要保人該填誰?這樣做可免除贈與稅!
填寫要保書前先釐清投保目的
為子女買保險 要保人該填誰?
購買保單時,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填寫方式,關係到你想照顧的對象權益是否有受到保障。而在探究這3者的關係以前,要先釐清投保的目的,才能做出正確的決定。
一位朋友對「目標到期配息型保單」有興趣,想為女兒存些錢,找我討論該如何安排投資較妥當?朋友是不到60歲的媽媽,女兒已成年,不到30歲。朋友的問題是:保險要買誰的名字?怎樣安排資金的流向最有利?
首先我得先「破題」,「配息型保單」是一種投資型保單,重點是存錢獲利,不在壽險,所以該注意金流的歸屬,既然是為女兒存錢,當然要安排為投保期間的配息、最終滿期金的領回都歸屬女兒。
而在投保實務上,保單上面會出現3個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要保人是出錢買保險的人,被保險人是壽險部分所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傷亡時獲取保險理賠的人。
若買保單的目的在存錢
壽險保障不宜過高
以這類保單的設計來說,保費一般是躉繳,一次繳足一筆資金,其中含投資用的資金和支付壽險的保險金,既然重點在投資,壽險保額一般不會太高,以先前提到的保單為例,15歲至40歲的被保險人只搭配躉繳金額(稱為「目標保險費」)的30%作為投保金額,例如繳費100萬元,壽險投保金額是30萬元;41歲至75歲的被保險人則搭配15%的保障。
如果買保單的目的是為存錢獲利,壽險部分當然是從低為宜,因為這部分要支付保險費(約占3.7%),無法真正投資配息。另一重點是,要保人是出錢買保險的人,也是領取配息和最終領回滿期金的保單權益歸屬人,所以女兒做為要保人是較好的安排。
至於被保險人,由於因年齡不同需搭配的壽險保障也不同,看起來是以媽媽做為被保險人來壓低壽險投保金額較為妥當。關於這一點,媽媽表示,雖然重點是為女兒存錢,但她也希望能多少對女兒有些保障。
對於這樣的錯誤認知,我得再次「破題」。國人頗熱衷為未成年子女買保險,覺得是在保障子女,其實出險時領取保險理賠的並不是被保險人的子女,而是填在「保險受益人」的父母,亦即受到保障的不是子女,而是父母。
我進一步告訴她,若以女兒為被保險人,由於女兒未婚,通常填寫要保書時受益人欄位都是填「法定繼承人」。依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及繼承順位如下:①直系血親卑親屬、②父母、③兄弟姊妹、④祖父母。未婚就沒有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最有可能獲取保險理賠的受益人會是父母,女兒實質上未得到壽險保障。如果被保險人填媽媽,受益人填女兒,若真有「萬一」,女兒反能取得保險理賠。
以女兒名義買保單
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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