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啟動新一輪301條款調查台灣在列 中日韓東南亞歐盟全被點名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11日發布聲明,將啟動新一輪第301條款調查,對16個經濟體在製造業領域存在結構性產能過剩和生產過剩問題的行為、政策和做法展開調查,以及是否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或限制。台灣也在調查之列。
301條款再次啟動 哪些國家會被調查?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11日宣布,將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b)條進行調查,調查對象包括:中國、歐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泰國、南韓、越南、台灣、孟加拉、墨西哥、日本和印度。
葛里爾表示:「美國不會再犧牲自身的產業基礎,承受其他國家因產能過剩,而把多餘產品輸出到美國的影響。今天的調查凸顯了川普總統對重返國內關鍵供應鏈、並在各製造業領域創造高薪就業的承諾。川普政府的再工業化努力仍面臨重大挑戰,原因在於外國經濟體在製造業存在結構性過剩產能與生產。」
葛里爾提到,「在許多產業中,許多美國貿易夥伴的產量超過了其國內消費需求,這種過度生產取代了美國現有的國內產能,或阻礙了本來可能投入運作的美國製造業投資與擴張。在許多產業,美國已經失去了可觀的國內生產能力,或在與外國競爭者的較量中令人擔憂地落後。」
美國已要求調查 相關時程為何?
聲明指出,經修訂後的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旨在處理影響美國商業的外國不公行為。第301條可用來應對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合理或帶有歧視性的外國政府行為,這些行為會增加或限制美國的商業活動。根據《貿易法》第302(b)條,美國貿易代表署可自行啟動第301條的調查。
根據《貿易法》第301(b)條進行的調查,旨在其行為、政策或做法是否不合理或帶有歧視性,並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或限制。在考慮跨部門的第301條委員會建議並諮詢相關諮詢委員會後,美國貿易代表署已經啟動這些調查。
在調查啟動後,美國貿易代表署必須與其調查對象的經濟體進行磋商。美國貿易代表署已要求與以下經濟體的政府進行磋商:中國、歐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泰國、南韓、越南、台灣、孟加拉、墨西哥、日本與印度。
關於這些調查的意見徵集將於2026年3月17日啟動。為確保意見能被評估,相關人士應於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書面意見、出席聽證會的申請以及證詞摘要。美國貿易代表署將於2026年5月5日起舉行與調查相關的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