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割喉案》郭姓少年判12年、林姓少女判11年定讞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林姓女學生,2023年12月因與同學起爭執,要求「乾哥」郭姓少年出面,郭少持彈簧刀割頸殺害楊姓男學生致死,一審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少年犯減刑,判處郭9年、林女8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去年12月加重改判郭12年、林女11年徒刑;檢方仍認為量刑過輕,針對量刑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評議判決駁回檢方上訴,郭、林各判處12年、11年有期徒刑定讞。
2023年12月25日聖誕節午休時間,林女到楊生的班上找人,因用力甩門,被身為風紀股長的楊生制止,她心生不滿找乾哥哥郭姓少年來助陣,前往楊生班級門口,林女叫囂「滾出來」並命郭少「打他」,期間還嗆出言制止的同學說「沒你的事就滾」,甚至在郭少行凶之際說「給他死」。
郭少先出手毆打楊生頭部,再持隨身彈簧刀朝其左頸、胸背等處刺入7刀,楊生心臟、肺臟及腎臟損傷大量出血,全身臟器壞死,急救至隔日晚間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將乾兄妹2人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檢方2024年5月依殺人罪起訴。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時,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合議庭認為2人因偏差觀念而在校園內殺害楊生,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家人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審酌2人皆未成年得以減刑,且在少年觀護所期間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反省過錯及不當言行,但仍須時間學習調整判處郭少9年、林女8年徒刑。
上訴至高等法院,因不公開審理,死者父母出庭後稱,開庭時竟被郭少怒瞪,未見絲毫悔意,一審判刑太輕,請求重判。高院去年12月23日宣判,改判郭少12年、林女11年徒刑。
高檢署檢察官仍認為量刑過輕,針對量刑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檢方上訴中仍在指摘二審未釐清殺人犯意,量刑上訴的理由不合法,駁回檢方上訴,郭少判刑12年、林女判11年有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