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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飯麵加熱就能吃? 食藥署示警「1細菌」:毒素加熱也殺不掉

CTWANT

更新於 2小時前 • 發布於 2小時前 • 蔡斯媛
食藥署提醒,隔餐飯菜再次食用前,應充分加熱至中心溫度超過70°C以上。(示意圖/photoAC)

吃不完的炒飯、炒麵,別以為「加熱就沒事」!食藥署表示,食品若長時間放在室溫下,恐讓「仙人掌桿菌」快速繁殖,即使之後重新加熱,毒素仍可能存在,讓人在食用後引發腸胃不適。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1087期,忙碌生活中,不少人習慣把沒吃完的炒飯、炒麵、便當或配菜放進冰箱,隔天再加熱食用,既省錢又能避免浪費。不過有些隔餐飯菜如果保存不當,可能暗藏細菌危機,其中常見的就是「仙人掌桿菌」。

食藥署說明,「仙人掌桿菌」廣泛存在於自然環境中,也常見於米飯、麵食等澱粉類食品中。當食品長時間置於室溫下,或超過2小時未冷藏時,「仙人掌桿菌」可能快速生長並產生毒素。「仙人掌桿菌」毒素具有耐熱的特性,即使經過加熱,毒素仍然會存在,食用後可能出現噁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不適症狀。

食藥署指出,有些民眾以為,食物只要加熱就不會發生食品中毒,其實保存方式也是關鍵因素,提醒大家掌握預防食品中毒「5要原則」,才能吃得安心。

1、要洗手:料理前後、拿取食物前及如廁後,都應確實以肥皂洗手,避免將細菌帶到食品上。

2、要新鮮:食材應選擇新鮮、保存良好的食品,隔餐飯菜若出現異味、變色或黏稠感等異常情況,就不應再食用。

3、要生熟食分開:生食與熟食應分開保存與處理,避免交叉污染。

4、要徹底加熱:隔餐飯菜再次食用前,應充分加熱至中心溫度超過70°C以上,尤其炒飯、炒麵等澱粉類食品更應徹底加熱。

5、要注意保存溫度:食品烹調後避免長時間存放於7°C至60°C之間的危險溫度帶,應於60°C以上保溫或7°C以下冷藏保存,並縮短存放時間。

食藥署提醒,食品應依實際需求適量製作,烹煮完成後應盡速食用,避免長時間放置;隔餐飯菜應徹底加熱再食用,掌握正確保存與加熱原則,不讓「仙人掌桿菌」來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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