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斷兩截、無辜駕駛送命!毒駕毀人一個家 遺孀不忍了...聲請國民法官審判獲准
毒駕毀了人家一個家庭。桃園33歲黃姓男子涉嫌毒駕,行進間撞擊駕駛小貨車戴男(67歲),導致戴男小貨車失控撞上路邊燈桿,小貨車當場斷截,人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依毒駕致死罪起訴,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戴男的遺孀聲請參與訴訟,桃園地院裁准。
黃男去(2025)年8月9日因毒駕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2萬元。豈料,同年11月3日晚間21時50分,黃男駕車行經龜山區忠義路與光峰路口,撞上同向、由戴男駕駛小貨車。戴男的小貨車因此失控,撞擊路邊燈桿,以及路旁3輛汽車。猛烈的撞擊力道,導致小貨車後方置物和車頭當場斷裂,車體解體,戴男傷重不治。
龜山警分局員警隨後在黃男的車上副駕駛座上查獲依托咪酯煙彈(俗稱喪屍煙彈)8顆、電子煙桿主機2支。檢警查出,黃男在肇事前一天,以玻璃球燒烤方式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隔天中午12時又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附近,以電子煙主機加熱方式吸食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
警方採集黃男尿液送驗,呈現安非他命類的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其中安非他命濃度達5957ng/mL、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71719ng/mL,依托咪酯也呈陽性反應。
黃男不僅毒駕,也無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桃園地檢署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第3項毒駕致死罪提起公訴。全案進入國民法官審判程序,與戴相依為命的妻子洪女向桃園地院聲請參與訴訟,法官審酌洪女與死者的關係、本案犯罪事實、訴訟進行程度及她參與訴訟的利益後,認為聲請有理由,裁准她參與本案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