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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上路!外送員半年2次重大交通違規強制講習 平台未安排可罰50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為強化外送員安全駕駛觀念及兼顧外送員權益保障,交通部公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招募時,需確認外送員未有吊扣、吊銷或註銷駕照狀況,且提供外送員至少1小時交通安全訓練,否則可罰2至10萬元;針對半年內發生2次以上重大違規的外送員,需安排至少4小時安全講習,否則禁止接單,未安排講習,同時可罰平台10至50萬元,9月11日起生效實施。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外送員交通安全,同時降低外送員違規駕駛行為及交通事故傷害,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公路法等相關規定,強化外送平台業者及汽車貨運業者管理責任,今天公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交通部說明,外送平台業者對外送員應採取必要管理措施,並訂定「外送交通危害防止計畫」,內容應包含外送員管理、教育訓練、系統運行機制、自主管理、高風險外送員管理、事故通報、事故率檢討及成效評估等事項,建立完整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外送員資格及車輛管理部分,業者招募外送員時,應查詢其駕駛紀錄,並確認外送員駕照及車輛狀態正常,且駕照沒有吊扣、吊銷或註銷等異常情況。

針對新加入的外送員,外送平台應提供至少1小時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已提供外送服務的外送員,則應自加入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完成1小時交通安全教育訓練;未完成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者,業者不得使其提供外送服務。

派單管理部分,交通部指出,外送平台派單時,配送內容、路線規畫及取送地點安排等,應符合相關交通法規,避免因派單內容或安排不當,導致外送員違規駕駛或增加交通事故風險。

外送期間若有通知必要,業者應採取不影響外送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的方式,但緊急情形不在此限;工作資訊介面則應提供中文化派單系統,讓外送員能清楚辨識相關資訊。

新制也規定外送平台應定期辦理自主管理檢核,確認各項管理措施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持續精進。針對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外送員,業者應採取相應管理措施;外送員半年內發生1次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業者應採取適當的輔導或改善措施。

若外送員半年內發生重大交通違規行為達2次,或有其他經公路主管機關認定,對交通安全有重大影響的行為,外送平台應安排外送員完成運送安全講習,在完成講習前不得提供外送服務,講習內容應包含交通法規、防禦駕駛及駕駛道德,時數不得少於4小時。

事故處理部分,外送員於外送期間遇重大交通事故,應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同時將事故經過向公路主管機關申報,業者也應建立外送員交通事故率管理機制,包含事故率計算方式及定期檢討,以強化事故風險管理;另業者每年至少應辦理1次「外送交通危害防止計畫」成效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持續檢討、改善相關措施。

此外,交通部也規定,為查核外送員是否有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外送平台應按月將外送員及車輛名單清冊送交公路監理機關進行資料比對。公路監理機關如查有重大交通違規者,將通知業者提供該外送員的外送服務期間,確認違規行為是否發生於外送服務期間後,再將違規資料提供業者。

交通部表示,新規自今年9月11日起生效,平台未依規定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另外,交通部也指出,外送員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平台未依規定辦理運送安全講習,或講習完成前仍讓外送員提供服務,處10至50萬元罰鍰;違反其他交通安全管理義務,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處9000至9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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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公告新規,未來外送員半年內有2次以上重大違規需強制講習,平台業者未安排最高可罰50萬。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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