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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中天主播「馬德」涉收紅錢當共諜 3重罪起訴求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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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5月07日02:56 • 發布於 05月06日08:26 • 上報快訊
中天記者兼主播林宸佑涉共諜案,今遭檢方求處17年徒刑。(取自林宸佑臉書粉專)

橋頭地檢署偵辦中天電視台主播兼記者「馬德」林宸佑涉入共諜案件,歷經4個月追查發現,他不僅涉收受境外資金,還在節目中依照指示內容進行「劇本式演出」洗腦台灣人。同時涉透過虛擬貨幣行賄多名國軍軍士官,進一步取得無人機等軍事機密。檢方於今(6日)依反滲透法、洗錢及行賄等3重罪起訴林宸佑及現、退役軍人共7人,並求處合計17年有期徒刑。

涉替境外勢力操弄反罷免輿論 收受虛擬貨幣泰達幣報酬

橋檢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周韋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協同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偵辦境外敵對勢力透過林宸佑涉犯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今天偵查終結起訴林男及現退役軍人等7人。

橋檢指出,林宸佑明知不得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為支持、反對罷免案宣傳,仍長期與境外敵對勢力成員(暱稱「黃○○」)合作,於民國114年6月2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告審查通過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成立至114年8月23日舉行投票期間,依滲透來源提供題材、審核講稿內容後製播反對罷免案影片,並於電視台、YouTube及社群平台發布,內容涉及反對罷免案的宣傳,藉以達到影響反對罷免案投票結果。被告並於製作影片後回傳觀看數據、流量截圖等確認成果給境外勢力成員,藉此收受滲透來源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共4325顆的資助報酬。

橋檢指控,林宸佑還於112年間起,與境外敵對勢力集團成員「黃○○」等人,共同基於違背職務交付賄賂、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去向洗錢、未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等犯意聯絡,由「黃○○」等人於112年8、9月間某日起,透過林宸佑以其名下台新銀行等帳戶,作為「黃○○」行賄我國軍職人員及公務員資金通道使用,另透過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Binance、OKX)收受境外資金報酬,並藉此掩飾特別犯罪所得來源。

收紅錢蒐集軍事機密 陸、海軍全淪陷

橋檢表示,林宸佑經由網路結識境外敵對勢力集團成員後,先由該集團透過網路社群接觸我國軍職人員,並以金錢報酬等方式利誘軍人拍攝投共影片,進而吸收軍人並約定蒐集交付公務軍事機密資料換取報酬,林宸佑再依該集團成員指示,先將自己銀行帳戶資金以轉帳匯款方式行賄任職於陸、海軍的被告洪○婷、鍾○擇、陳○亨、楊○賢、賴○尊、柯○輝現退役軍人及其他公務員共11人,並約定將軍方內部相關軍事公務秘密文書及電磁紀錄,並以手機拍攝後,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境外集團成員,藉此收受對價。林宸佑再以其所申設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收受該集團轉匯等價泰達幣,收取不法報酬。

橋檢痛批,林宸佑身為知名新聞媒體工作者,本應負起監督政府、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等功能,應有其獨立性,竟為了收取相關報酬,長期與境外敵對勢力合作,違反新聞倫理將本應中立的相關文稿事先傳送給境外敵對勢力加以審核後,再由林宸佑所任職媒體播出,達到境外敵對勢力影響我國相關公共議題輿論走向目的,嚴重辜負民眾對於媒體應負起公正與客觀的報導期待,危害國家安全甚鉅,就反滲透法、洗錢罪、行賄罪分別具體求處各該罪法定刑最高刑度分別為5年、5年、7年有期徒刑。

橋檢指出,境外勢力透過網路滲透、金錢利誘方式吸收我國軍職人員情形日益嚴重,已形成國安重大威脅。本署將持續強化偵辦能量,與相關機關密切合作,嚴查此類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以維護國家整體安全與社會安定。本案依法以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因涉及公務國安機密,不適合行公開審理,將於起訴後由公訴檢察官聲請法院轉軌不行國民法官審判程序。(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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