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判決出爐 張育萌:一條龍服務、貪污就去坐牢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被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表示,柯文哲先密會沈慶京,應曉薇再介入施壓。民眾黨收完錢後,柯文哲就動用市長權力,一路讓京華城容積憑空暴增 20%,從見面、捐款到送案一條龍服務,用想像力當超能力,憑空創造名目,硬塞20% 容積,黃國昌的12字箴言,民眾黨務必銘記,「貪污就去坐牢,不要再鬼扯了!」
張育萌在臉書PO文表示,柯文哲先密會沈慶京,應曉薇再介入施壓。民眾黨收完錢後,柯文哲就動用市長權力,一路讓京華城容積憑空暴增20%,法官認為,京華城要爭取「永久享有12萬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提出訴願被駁回,2018年9月,京華城再告台北市政府。柯文哲明知道京華城案不符合都更條件,也知道「樓地板面積」的訴求根本不適用,2020年2月20日早上10點,柯文哲還是跟沈慶京見面討論京華城容積,隔天,台北市府都發局都市規劃科就接獲京華城提出和解,同年3月10日,應曉薇在「市長與議員座談會」提出「京華城容積爭議案」建議事項。
張育萌指出,1週後,京華城提出陳情函,法官認為,這一切都看得出來,京華城跟台北市府頻繁接觸討論「樓地板容積」這件事,3月24日到26日之間,沈慶京又透過7位員工,先從集團領錢,再分開用每個人捐政治獻金30萬元,總共210萬,匯到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法官不是直接說「政治獻金專戶」,而是「柯文哲所掌控之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代表法官的認知很清楚,民眾黨的專戶進出多少錢,柯文哲不可能假裝不知道,重點是,這7位員工捐完錢後,在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擔任董事長的朱亞虎,再用手機傳訊息給李文宗,李文宗收到之後,直接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這代表柯文哲對這210萬有兩個動作,「知道」而且「收下」。
張育萌續指,在法律上,柯文哲叫「知悉」和「收受」,這就是重點,柯文哲收了210萬,同時,他明明知道京華城的訴願被駁回,而且按照規定,在訴訟過程中,台北市政府只要通知京華城公司,說「依原法定程序辦理」就好了,但柯文哲反其道而行,用市長的權力決定,要把京華城的陳情函送到都委會,事實上,法官把柯文哲送京華城案進都委會的過程,講得鉅細彌遺。曝露出這一整套權力運作,最後怎麼讓京華城憑空暴增 20%的容積獎勵,2020年4月14日,柯文哲拿到沈慶京給的陳情書,就請副市長彭振聲轉交給都發局,都發局對陳情書立場沒變,繼續堅持先前一貫的立場,就是「依法行政」,還嚴厲地指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是「圖利私人」,而且跟京華城買到容積轉移的成本差好幾10億。
張育萌分析,5月21日,都委會幕僚小組提出這案有疑慮。但都發局長黃景茂指派邵琇珮,去參加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就是從這時候開始,邵琇珮建議跟都市容積獎勵的法令根本不合的條件,讓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京華城當然就照做。7月3日,京華城提出「方案四」,10月27日,都發局承辦人簽呈辦理京華城案都市計畫的公開展覽,在這裡,法官說得話很重,但也很明確,第一,都市計畫法規定的「變更細部計畫」,並不代表台北市政府可以自己亂訂「僅個案適用」的容積獎勵,再來,京華城根本是都發局的建議,「自己提」細部計畫修正,法律給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的權力,不代表行政機關可以自己亂搞,還是要「依法訂定」,否則當然就是違法。
張育萌補充,最後,京華城這塊地是「第三種商業區」,《土管條例》就寫得一清二楚,說「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結果,京華城案要突破560%,又不按照「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訂好的容積獎勵專章申請,最後,台北市政府神來一筆,憑空創造「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和「宜居城市貢獻」這些獎勵的名目,然後,再用這些名目外加20%的容積獎勵,法官說,這就已經抵觸細部計畫之上的法規了,而且「自屬明確」,⑩ 案情根本超簡單,但也有夠驚悚。法律白紙黑字,都委會也反對,但柯文哲通通看不到。
張育萌直言,從見面、捐款到送案一條龍服務,用想像力當超能力,憑空創造名目,硬塞20%容積,黃國昌的12字箴言,民眾黨務必銘記,「貪污就去坐牢,不要再鬼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