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BMW、百萬現金遭冷落!男狂叩253通攔車判無罪 法官:維護財產
苗栗縣何姓男子透過介紹,與一名女子交往,交往月餘,何男即將318萬元的BMW轎車,登記在女友兒子名下,還將153萬元的存款,匯入女友女兒的帳戶內,女子事後指控何男夥人當街阻攔去路、瘋狂撥打253通電話騷擾,一、二審都審認,雙方是偶遇,何等人未阻擋去路,何急於聯繫,也只是出於「維護財產權益」,認定不構成跟騷、強制罪,判無罪確定。
檢警調查,何男與女子透過友人介紹,2024年1月間結識、交往,何男在短短一個月內展現驚人財力,先在同年2月間,購買價值318萬元的BMW名車,登記至女友兒子名下,還將帳戶內153萬7000元存款,匯入女友女兒的帳戶內。
何男懷疑女友在取得財產後便開始疏遠且避不見面,他因急於追討財物,才於同年3月15日晚間至翌日上午,接連撥打253通語音電話,於3月20日夥同朱男、邱女在路邊與女子發生爭執,遭女子指控違反跟騷法與強制罪。
苗栗地院審認,依據雙方民事訴訟的判決事實認定,何男在雙方交往期間,曾短時間內轉移大量財產給女子及其兒女,何男辯稱是因為「錢拿了就避不見面」才急於聯繫,並非無稽之談,其動機是為了維護財產權益,而非基於性別偏見的跟蹤騷擾。
此外,針對攔車指控,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何男等人是偶遇女子車輛後才迴轉找人,且其車輛停在路肩白線外,並未阻擋女子通行,加上女子當時是因車輛故障才自行停靠,難認有強制犯行。
一審判決何男等3人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至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何男在交往短短一個多月即轉移高額財產,其所為舉動是出於維護財產權益,主觀上是否有跟蹤騷擾犯意,已有疑問,另外何男等人也無妨害女子自由的狀況,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判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