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陳宗彥被控接受酒店業2次性招待一審無罪 南檢上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6月09日13:59 • 發布於 2025年06月09日13:58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資料照)

首次上稿 16:29更新時間 21:58(新增陳宗彥回應)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於2012年至2013年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和民政局長時,被控因連姓、王姓酒店業者請託他協助警官平調案與加速歌唱場所變更工程案,接受業者2次免費性招待,但陳否認犯行。檢方調查認為陳涉接受性招待、破壞公務員清廉形象,依貪污罪嫌起訴並請法官重判。不過,今年5月15日台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判陳宗彥無罪。

對此,台南地檢署收受法院判決書後、認為法院合議庭認事用法有違反證據法則、判決理由不備、矛盾及違背法令情形,9日聲明對陳宗彥無罪判決提起上訴。

對於檢方上訴,陳宗彥回應說,1、無論是從證據取得的適法性,還是從建構案件事實的合理性來看,檢察官當時重新啟動這件10多年前就已經被他們自己簽結的案件,其實一開始就令人匪夷所思;2、感謝第一審法官清楚的認事用法,諭知他無罪的判決,而非常遺憾檢察官再提起上訴,他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

南檢表示,依檢方舉證的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可證明2012年、2013年間陳宗彥多次聯絡王姓業者代安排性交易,也赴約與王男見面,顯見王男安排性交易的男客陳董即是陳宗彥,法官一面認定陳以手機與line聯絡王男安排性交易;另方面又認定性交易男客是不詳之人、並非陳宗彥,如何認定性交易男客不是陳宗彥,並未詳述說明,有判決理由不備與矛盾。

檢方並指出,據監聽譯文,陳宗彥於2012年12月26日晚間有委請王男安排酒店女提供性服務,在這時間點之前,王男曾請託陳宗彥協助台南某警官平調案,陳允諾並電請市警局秘書幫忙,可證兩者有對價關係,陳涉接受免費性招待是職務上收賄。

此外,連男與王男也曾於2013年8月為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工程案,市府處理進度不如預期,請託陳宗彥幫忙處理,陳也允諾協助。同年11月9日,王男特別交代酒店女去找陳董即陳宗彥提供性服務,王男特意提醒酒店員工不要收錢,顯示要免費招待陳宗彥,這與幫忙處理視聽歌唱場所變更工程案有對價關係,也是職務上收賄行為。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火場教科書示範!東湖路大火母子奇蹟生還 消防員曝求生「3關鍵」

鏡週刊
02

一文看懂/蔣萬安拋北市「育兒減工時」新政!7縣市表態了

三立新聞網
03

雲林女高中生路邊替洗腎翁拉褲穿鞋 影片暖哭萬人大讚「天使化身」

台視
04

「我不要被打了!」少女求饒畫面曝 犬舍負責人扯髮施暴遭通報

TVBS
05

小心荷包!北市南京東、復興北路口3月起啟用科技執法

ETtoday新聞雲
06

退役海龍蛙兵傳「香港轉機失蹤」人間蒸發11個月!陸委會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0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