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混淆一般產業發展條例? 陳亭妃怒批違憲亂無章法
Newtalk新聞
立法委員陳亭妃今(16)日表示,她於立法院針對「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及在野黨提出的相關提案進行強力質詢,痛批在野黨將國防部歷經兩年審慎規劃、具備防衛作戰必要性的「特別條例」,與在野黨性質截然不同的「一般科技與產業發展條例」併案審查,此舉不僅疊床架屋且缺乏條理,更恐導致既有的產業發展腳步面臨倒退。
陳亭妃首先向主計總處提出質疑,指出自身擔任民意代表已28年,深知立法機關審議預算之憲政分際,即不得任意增加預算,亦不得以「下指導棋」的方式強求行政機關編列特定預算。然而,此次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的版本,尤其是國民黨版本,竟直接以法律條文強制要求行政院每年編列固定400億元、連續6年的法定預算,此舉不僅嚴重違反《預算法》及《財政紀律法》,更顯有抵觸《中華民國憲法》第59條的違憲疑慮。對此,主計總處表示,凡涉及重大法案與龐大預算金額的提案,行政與立法雙方確實應事先溝通並取得共識。陳亭妃隨後也強調,在雙方未達共識的情況下,立法院絕無自行提出固定法定預算並強加於行政院的空間。
針對防衛作戰所需的無人載具採購,國防部長顧立雄於答詢時說明,國防部所提之「特別條例」,其核心目的在於編列特別預算以引進符合台海防衛作戰需求的關鍵無人載具,而在野黨版本則偏重於科技與產業發展,兩者在法律性質與預算規模上完全不同。
他並強調,國防部的採購方案是聯參部門與美方歷時兩年共同研擬之成果,旨在建構具備不對稱作戰優勢的戰力,待特別條例通過後,將向立法院提出更具體且詳盡的計畫說明。
陳亭妃對此表達高度認同,並指出國防部的採購計畫具備明確性、特殊性與明確的戰術導向,反觀在野黨版本未能提出具體的採購規劃,僅有籠統的科技發展框架,兩者併案審查實屬本末倒置,亦對國家防衛與產業輔導政策造成不必要的干擾。
在產業推動層面,陳亭妃質詢經濟部次長何晉滄時強調,經濟部與地方政府攜手建構無人機產業鏈及聚落早已行之有年,相關預算亦持續編列執行,全國各地的產業佈局與生產聚落早已成形,其中包括:南部地區的台南市25家、高雄市15家、嘉義縣5家,已形成南部極具規模的無人機產業聚落;中部地區的台中市40家、彰化縣8家、南投縣6家、苗栗縣3家;北部地區的新北市52家、台北市43家、桃園市33家、新竹市21家、新竹縣11家、宜蘭縣3家,以及基隆市、花蓮縣各1家。她質疑,既然既有的產業聚落與統籌規劃皆已在軌道上穩定運行,在野黨此時再提出重複性的「產業發展條例」,無異於是對既有成果的拖累與倒退。
經濟部次長也證實,我國北中南地區確實已建構相當完整且具國際競爭力的無人機產業聚落,行政院目前亦透過「無人機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整合跨部會資源,積極協助國內廠商建立「非紅供應鏈」,並藉由國防自主的採購需求,為本土企業導入長期且穩定的訂單支持。陳亭妃最後強烈要求,各部會必須釐清政策權責與立場,將「國防自主特別採購」與「一般產業發展」明確區分並相輔相成,利用國防特別條例為本土產業提供更具防衛保障的政策支撐,避免因法案混淆而引發業界疑慮,確保台灣無人載具產業在穩實的基礎上穩步成長、發揮實質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