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台南市府副工程司爆收賄醜聞!涉嫌「送電器換執照」7被告…只有他收押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06日03:23 • 發布於 06月06日02:49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科謝姓副工程司涉嫌收受賄賂遭收押。(示意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科謝姓副工程司涉嫌利用負責建案使用執照審查與核發職務之便,收受多家建商2萬多至12萬多元不等的電器,以此換取迅速核發使用執照對價,日前檢廉執行搜索,傳喚包含謝在內7名被告,昨天(5日)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6人則以1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此案,台南地檢署派駐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及檢察官王鈺玟、廖羽羚、翁逸玲、吳惠娟、鄭涵予、林峻屹共同指揮廉政署人員,在6月4日,到台南市政府工務局等12處搜索及調取相關資料,傳訊7名被告及5名證人。

經查,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科謝姓副工程司承辦台南市建案使用執照審查及核准業務,涉嫌於2025年10、11月間,收受數家建設公司承辦人或所委託辦照業者,給予2萬多至12萬多元不等淨水器設備、空氣清淨機、電視暨環繞喇叭等財物,藉此公司建案獲取迅速取得使用執照的對價。

移送地檢署後,認為謝姓副工程司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昨天(5日)凌晨諭令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同案被告,陳姓、王姓、吳姓、李姓、黃姓、孫姓等建設公司承辦人或辦照業者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對於公務員交付賄賂罪嫌,檢察官命30萬元、10萬元、10萬元、10萬元、6萬元、1萬元交保。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批李洋後道歉了!運彩公會理事長宣布退出經營 9/1繳回執照

三立新聞網
02

基隆河取水口違法排汙非個案,上游遍布汙染工廠成50萬人飲用水未爆彈

報導者
03

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母淚問「女兒白死了?」法官冷回:對啊 全網炸鍋...律師查判決書揪隱情

鏡報
04

ANDY出庭血淚全說了!家寧律師秀錄音檔爆「他同意送眾量級」 對造一句反殺

太報
05

震撼國際!解放軍驚傳射飛彈「落入1地點」 外交部、陸委會不忍了

民視新聞網
06

爸倒滿地深紅血泊喊冷...竟被要求「自己清乾淨」 隔天身亡!兄妹扯:以為火龍果汁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