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幫房東代墊費用藏陷阱!漏報「這幾項」恐遭補稅處罰

好房網

更新於 06月25日10:04 • 發布於 06月26日02:47 • 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租屋供執業使用的業者要特別注意!財政部提醒,如果承租人依照租約約定,替房東負擔房屋稅、地價稅、扣繳稅款、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房屋火險與地震險保費,甚至是房屋修繕費等支出,這些代墊費用都算是租屋成本的一部分,稅務上會被視為租金收入,必須併入租金總額,一起計算並辦理扣繳及申報扣(免)繳憑單。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如果租約約定由房客代替房東繳納稅金,或支付房屋修繕、維護、擴建等原本應由房東負擔的費用,實際上都屬於房客為了取得房屋使用權所支付的代價。

財政部提醒,如果承租人依照租約約定,替房東負擔房屋稅、地價稅、扣繳稅款、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房屋火險與地震險保費,甚至是房屋修繕費等支出,這些代墊費用都算是租屋成本的一部分。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不論是直接支付現金租金,還是幫房東支付各種費用,本質上都屬於租金的一部分,因此相關金額都必須納入租金給付總額,作為扣繳與申報的依據。

舉例來說,A地政士事務所在113年度向甲君承租辦公場所,雙方約定每月租金1萬5,000元,全年租金共18萬元。另外,房屋稅、地價稅及房屋火險等費用共1萬8,000元,也由事務所代為支付。

雖然事務所已將這些代墊費用列入帳務中的租金支出,但在申報扣(免)繳憑單時,卻只申報18萬元的租金收入,沒有將代墊的1萬8,000元一併計入,導致申報內容與規定不符,最後因扣(免)繳憑單申報錯誤而遭到處罰。

依照國稅局認定,該年度正確的租金給付總額應為19萬8,000元,而非18萬元。

國稅局提醒,執行業務所得者及其他所得業者等扣繳單位,如果依租約替房東支付稅金、保險費或其他相關費用,這些支出都屬於租賃房屋的對價,性質與支付租金相同。

因此,在辦理扣繳申報時,應將這些代墊費用一併計入租金總額,再據以計算扣繳稅款及填報扣(免)繳憑單,避免因漏報或少報而被補稅,甚至挨罰。

更多好房網News→

專題/雙鐵題材加持!台南站前門戶再造 「2區域」成房價大補丸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買房惡夢上演!壯年夫妻扛35年房貸 沒料到「這些支出」無奈賣房⋯嘆被騙了

太報
02

都有台積電!17位億萬富豪公開持股「都盯上這3檔」

三立新聞網
03

黃仁勳悄來台! 與妻子Lori低調快閃24小時

EBC 東森新聞
04

狂拉6根漲停! 這家「無人機大廠」除權後買單排到爆

CTWANT
05

川普經濟牌面臨期中考!減稅措施遇上伊朗戰火 「債、油、息」三重壓力來襲

Newtalk
06

黃仁勳快閃台灣!神秘行程引熱議 民眾巧遇開心合影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