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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務妨害我而不是我妨害公務!侯沁潔揚言提告 新莊警回應了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8月04日11:12 • 發布於 2025年08月04日11:12

43歲女藝人侯沁潔昨天(3日)深夜,駕車無故停在馬路中央,被警方盤查,但她卻拒檢甚至欲衝撞警方逃逸被壓制在地,詢後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將她請回,侯女重獲自由後,連發兩篇臉書貼文,內文中宣稱「事實上應該是公務妨害我而不是我妨害公務!」更在接受媒體受訪時揚言對警員提告,對此,新莊分局也回應了。

回顧事發經過,新莊警分局警員昨天(3日)深夜10時許,巡邏途經幸福路、中和街口,發現侯女駕駛白色雙B轎車,綠燈不走反而閃雙黃燈停在外側車道上,因此上前盤查,未料,她卻拒檢不願下車遭警方破窗,侯女隨後重踩油門逃逸,最終在7百公尺外的中平路82巷被警方攔下並壓制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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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沁潔揚言對警員提告。(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侯女車上使用手機、拒檢逃逸部分,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60條開罰,最高將吃上新台幣3萬3千元罰鍰,並在今天(4日)上午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將她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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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侯沁潔臉書)

而侯女重獲自由後,在臉書上連發兩篇文,PO出自己身上的傷勢照,指控警方「做賊的喊抓賊」、「違憲又違法」、「事實上應該是公務妨害我而不是我妨害公務!」並在接受媒體受訪時,表示要對警員提告。

對此,新莊分局則回應,警員是依法執行攔查,且依相關法律程序完成調查後移送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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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沁潔認為是公務妨害我而不是我妨害公務。(圖/翻攝自侯沁潔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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