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三十公分好棒棒」壯陽!竟含鹿鞭遭起訴 結果曝
關務署台北關2023年8月查獲一批自中國走私入境的「三十公分好棒棒」壯陽藥錠,其中有5盒經查是一名陳姓收件人購買,檢方依照《藥事法》「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禁藥罪」起訴,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但經過衛福部鑑定結果,鹿鞭未收載於中藥典第四版,且藥品已製成錠劑難以鑑定成分,在無法驗出成分情況下,彰化地院判決陳男無罪。
被指控的陳姓男子堅決否認購買該藥品,也表示沒有任何委任書證明訂購,陳男也懷疑他曾經向旅行社購票,可能因此導致資料外洩,且他若真有取貨的意圖,理當選擇離家更近的超商。
檢方則提出兩大關鍵證據,貨物收件電話是陳男名下所申辦的門號、取件超商鄰近其工作場所。另外,同批14名購買者都坦承是網購,在偵查中稱是在臉書廣告上看到寫壯陽藥、有人參成分就下單購買,不知道是從國外進口,也不知這款貨物需要報關。
案件經過審理,彰化地院法官認定,男僅提供收件資料給賣家,物流報關均由中國賣家委託處理,符合國內網購常態,難以認定是故意走私;其次,該貨品成分屬於中藥材,的有「人參、枸杞、桑葚、黃精及鹿鞭(梅花鹿鹿鞭)」,「鹿鞭」非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所列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之品項,應以藥品管理。
衛福部函覆指出,雖然此貨物外包裝標示含有「人工養梅花鹿鞭」,但鹿鞭未收載於中藥典第四版,且藥已製成「錠劑」,難以檢驗出含有鹿鞭成分,除非有扣到原料藥材可能可以檢驗,或是有製程資料等可以比對,否則尚難檢驗是否含有「鹿鞭」等,不能證明陳男有擅自輸入禁藥,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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