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93歲榮民娶妻9日房子就過戶 妻辦完手續就離家 法院准離房卻拿不回

CTWANT

更新於 10月06日07:27 • 發布於 10月05日13:58 • 中國時報丁治綱
高雄家事法院判准老榮民與張女離婚,但高雄地院認為贈與成立,房產判與張女。(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一名93歲榮民獨居多年,由張姓女子長期探視照顧,兩人於2022年4月結婚,老榮民原盼有人陪伴終老,卻未料婚後不到3日,張女便要求將名下鳳山房地贈與過戶。兩人結婚第9天即完成過戶,第13天張女離家分居,老榮民質疑遭利用提告撤銷贈與並訴請離婚。高雄家事法院近日判准離婚,但認定房子贈與女方成立討不回。

判決指出,老榮民主張,張女於兩人結婚後即要求將房產轉到她名下,自己因年邁體弱、害怕若不答應會遭威脅,只能交出印鑑、身分證與所有權狀,不料張女於9日內完成過戶,第13天便搬回旗山,兩人此後分居,老榮民由兒子接回照顧,後來入住榮民之家。

老榮民更控訴,張女在事件爆發後,竟傳送輕佻訊息給他兒子,內容寫道:「以前曾經想過,伯伯(老榮民)是公公,我是兒媳,老三是先生,太太在家照顧公公,先生在外賺錢,時不時會全家團聚,多幸福美滿的一家人啊。」法院認為該訊息內容不僅違倫常,亦未見對高齡丈夫的關懷,張女甚至在兒子傳送律師名片後才將訊息收回,顯示自知不當。

張女則辯稱,當初結婚就談妥房產作為條件,且老榮民是親手交付證件及印鑑,地政機關亦有確認意願,否認偽造文書。她並主張自己是因反覆感冒才返家休養,等要回鳳山時,老榮民已被兒子接走,之後老榮民仍曾多次返家,兩人並無婚變。

法院審酌,兩人自2022年4月29日即長期分居,張女未主動探視或表達同住意願,反而於老榮民返家時錄音對話防範爭議,加上婚後迅速要求贈與、關係形同破裂,認定雙方已無互信互諒的婚姻基礎,准予離婚。

不過對於撤銷贈與部分,高雄地方法院審酌相關文件均為老榮民親簽,且戶政地政皆曾確認本人意願,認定贈與屬真意表示,無偽造事證,判老榮民敗訴。全案贈與部分已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詭異車禍!新店男撞單車翁「自行報案、就醫」才剛掛號「斷線倒地」死亡

三立新聞網
02

不滿發300雞排!41歲男怒嗆「帶槍掃射」落網後悔了

EBC 東森新聞
03

「盤子男」愛巢淪女友外遇砲房 鮮肉小王密謀砲友接力榨乾

鏡週刊
04

6歲男童遭準後母凌虐!球棒痛毆、刀割手慘變熊貓眼…被虐到髮量稀疏

三立新聞網
05

突跳月台臥軌「台中29歲短裙女」身分曝光 3親友連滾帶爬飛撲救人!超扯畫面曝光

鏡週刊
06

首見!淡水婦抓「全台唯一保育蜻蜓」拍照被法辦 恐遭處1年以下徒刑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