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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北國三生殺人案】台灣少年兇惡犯在增加嗎?幫派怎麼吸收未成年人?

報導者

發布於 2024年01月07日11:43 • 文字:曹馥年、李雪莉、孔德廉 攝影:楊子磊、余志偉 設計:黃禹禛 核稿:方德琳 責任編輯:張詩芸

2023年耶誕節中午,新北市郭姓國三生為幫林姓乾妹出頭,持彈簧刀殺死管理秩序的隔壁班楊姓同學。憤怒的網友立刻肉搜、公開郭姓少年與乾妹個資,發動全民公審。失控輿論背後,是高漲的不解與恐懼──為何在案發前不久剛離開少觀所的少年能帶刀入校,對不熟的同學痛下殺手?為何少年犯如此兇暴?下一個受害的,會不會是我的孩子?民間發出「從嚴修法,懲治惡性重大少年」的呼聲。
超過半世紀,台灣逐步確立《少年事件處理法》裡「少年宜教不宜罰」的精神,近20多年加快修法腳步,重視兒少主體權,卻在一次次重大少年犯罪事件中面臨「少年犯罪保護傘」的抨擊。但犯下重大刑案的「兇惡犯」是否增加?《少事法》是否成為幫派吸收少年犯罪的漏洞?《報導者》分析過去10年數據,採訪第一線少年司法、教育人員及幫派幹部,試圖勾勒當今的少年犯罪面貌。

救護車警笛聲劃破洋溢歲末過節氣氛的校園,渾身染血、失去呼吸心跳的15歲楊姓男學生被緊急送醫。

稍早前,剛與「乾哥」郭姓男學生一同轉到新北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就讀的林姓少女,趁午休找隔壁班友人聊天。該班楊姓男學生出言「妳不是我們班的」並要求林女離開,林女憤而向郭生訴苦,郭找上楊理論,持彈簧刀猛刺楊姓學生多刀,楊倒臥血泊。警方分別依殺人未遂、教唆罪移送乾兄妹,少年法庭裁定將郭生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林姓女生責付監護人帶回。

楊姓學生雖一度以葉克膜挽回性命,但歷經兩天搶救,他的人生在2023年尾聲戛然而止。檢方相驗發現,楊的頸動脈、左胸遭刺6刀,右下背近腎臟遭刺4刀,幾乎刀刀正中要害。全案依循《少事法》由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調查中,將視調查結果裁定是否移送地檢署偵辦。

15歲學生之死引燃全民怒火,肉搜涉案少年少女又惹議

楊姓學生之死,引起全民的不捨、不解與憤怒。一名前線司法人員難掩驚詫,不具名地對《報導者》指出:「Practice makes perfect,刀刀致命是需要練習的。就算是成人犯,要順利殺一個人沒這麼簡單。當世仇站在你眼前,給你一把刀,你手還是會抖。這少年下手時手不會滑、受害者血流出後他追上沒有滑倒,他有多少次跟人鬥毆的經驗?在其他學校經歷過什麼?還有多少事情被掩蓋?」

悼念花束與卡片湧向事發校園,眾多師生懷念他們心目中優秀又富正義感的楊姓同學。另一方面,網友對郭姓與林姓學生展開地毯式肉搜,這對乾兄妹的個資迅速曝光,有人發現林女在社群媒體平台*Instagram限時動態寫下「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乾兄妹的友人附和開嗆網友,更迅速點燃全民怒火。

*Instagram限時動態寫下「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案發後,林女的帳號在IG限動發文,其中一篇寫著:「我只是請郭幫我出氣,沒有叫他殺人好嗎?況且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不要再鬧了!因為這件事我爸已經斷了我的零用錢。」

Instagram出現以「制裁」為名的帳號,公布兩人及親朋好友的社群媒體。關注此案的LINE社群一開就爆滿,逾萬名網友發動公審,挖出郭生家庭破碎、涉入幫派,案發前幾個月剛因案被少觀所收容等諸般細節。新北地院以此舉已違反《少事法》不得公開涉案少年資料為由,要求社群媒體立刻下架貼文,並請網友勿轉傳以免觸法,引起民眾痛批「法律是在保護兇手?」

近60名家長、孩童也在1月6日上午於立法院門口快閃,為楊姓少年默哀,並在便條紙寫下期待,對於目前能否有效導正、追蹤觸法少年,以及對觸法少年的返校、返家、返社會作為是否出現漏洞,要求主管機關正面回應。

網友也透過「孩想陪你長大」Facebook粉專,號召在大選後發動連署,訴求政府正視對觸法少年的處遇能量不足,以及現行法規與法普教育的缺漏。例如人民難以理解未成年觸法者「前科塗銷」的目的為何?未滿14歲觸法不施以刑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得減刑的年齡劃定是怎麼來?是否該訂定更明確的親子共同輔導機制,提高家長不配合的罰則?網友認為,主管機關除得對民眾釋疑,也應從國中小教育加強兒少對少年司法的認知,以免產生「未成年犯罪不會怎樣」的錯誤心理。

在各大社群媒體與LINE群組,從嚴修正《少事法》的呼聲不斷,認為該法對少年寬容過頭,只是助長少年的威風,讓他們對犯罪更無所畏懼,手法更兇殘、行徑更囂張,還將成為不肖人士吸收少年犯罪的「保護傘」。

2024年1月6日上午,民眾在立法院前發起快閃活動,現場近60名家長、學童為死去的楊姓國中生默哀。(攝影/楊子磊)

數據未支持「少年犯罪凶暴化」:10年間少年犯罪率升高,但暴力犯罪比例浮動不大

就超過半世紀的《少事法》沿革來看,考量兒少腦部及身心發展尚未健全,其立法、修法精神,逐步從「教罰並重」轉向「宜教不宜罰」。對行為偏差及觸法少年的處遇,則從懲罰的角度,轉向為預防犯罪與預防再犯、重視兒少主體權的思維。法規設計上,有相當多輔導、教育先行,避免兒少過早被貼上司法標籤的措施。

這是否助長少年「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的氣焰,引發更多、更兇殘的犯罪?

青少年人口(12歲以上至未滿18歲)過去10年從176萬降到117萬,減少了近59萬。不過檢視近10年的少年犯罪數據,因涉嫌觸法被警方移送的少年犯罪人口率卻攀升;且有年齡層愈大、人數愈多的趨勢。

但細究移送罪名,推高犯罪人口率的主要原因,是10年間翻了2.5倍的詐欺案,以及快速成長的妨害秩序(註1)。涉犯「暴力犯罪」重罪範疇的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擄人勒贖等人數則在下降(註2)。

*註1:這與2020年擴張《刑法》妨害秩序罪對於「聚眾鬥毆」的構成要件範圍相關。原本的法院實務認為,「聚眾」意指在鬥毆時繼續找人助拳、助勢,修法後,無論事先約定或臨時起意,只要有3個人以上在公眾場合滋事,有強暴脅迫行為就算違法。無論成人或少年嫌疑人,在修法後被移送的人數都大幅躍升。*

註2:以故意殺人為例,根據警政署統計,10年來因案被移送的少年,涉犯故意殺人者從2023年的0.84%降至0.14%。

如何解讀這個現象?高雄明陽中學校長涂志宏投入教育工作20多年,待過公立國中,辦過中介教育,6年前來到這所專收重刑少年的*矯正學校。他分析,以他接觸明陽學生的經驗,「他們會聽前輩講,只要不犯搶奪、傷害,其他的刑責都比較低,比如賣個咖啡包,就算累犯被逮,頂多判*兩年」。況且許多孩子還有上法庭被審判、調查的經驗,其實比一般孩子更具備法律常識,現在許多少年鋌而走險之餘,也懂得避開重罪。

犯下重罪的少年,手段有比以往更兇殘嗎?涂志宏覺得不盡然。「現在資訊傳播很快,不像過去只能等到隔天看報紙,也沒有公共討論的空間。問問各位50、60歲的親戚,他們求學那時,青少年不也拿著西瓜刀、扁鑽鬥毆嗎?」

**矯正學校:台灣有4所矯正學校,其中3所收感化教育(桃園敦品中學、新竹誠正中學、彰化勵志中學)、1所專收重刑的受刑少年(高雄明陽中學)。*

**兩年: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元以下罰金。若咖啡包被驗出混入二級、三級毒品,刑責會更重。*

《報導者》研究發現,日本、韓國、美國也出現類似的現象──從數據分析,少年暴力犯罪的數量持平或持續下降,卻可能因數起殘暴的少年犯罪被大幅報導,讓民眾產生「少年犯罪增加、手段愈來愈兇狠」這樣與事實相悖的認知,並衍伸「調降刑責年齡」、「嚴懲少年犯」的呼聲。

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蔡坤湖觀察:「100起少年事件裡面,會變成刑案大概2、3件,**重罪*來講以販毒最多,因為販毒都是5年以上,故意殺人、妨害性自主也有。我覺得台灣少年這20、30年來觸犯重罪的人數,會因少年人口數減少下滑。但在比例上,沒有太大變化。」

*重罪:指最輕本刑5年以上。

對照**官方統計*,每年約250~400名觸法少年進入少年刑事法庭,案件以占比5~6成的毒品案為大宗,其餘的重罪人數,比例上是微幅浮動。

*官方統計:資料來源: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2022犯罪趨勢關鍵報告》。

雖然重罪案沒有大的變化,但在蔡坤湖眼中,快速攀升的「*詐欺」、「妨害秩序」,以及在少年觸法罪名中,與詐欺一樣名列前茅的「*一般傷害罪」,雖然刑責皆為5年以下,卻是不容忽視的警訊。

*詐欺:蔡坤湖說明,這幾年以台北地院的案件為例,詐欺從2018年開始就占第一位,傷害跟竊盜多數時間占第二、第三位,有時竊盜第二,有時傷害第二,全國的趨勢也大致如此。

*一般傷害罪:長期來,「一般傷害罪」是少年嫌疑人的前三大移送罪名之一,直到妨害秩序罪修法擴大了構成要件,一般傷害罪才被擠下。

「詐欺犯罪背後,可能連結到一個犯罪集團。少年從出借帳戶到變成車手,近而**收水*、成為幹部,他會一階階進化。妨害秩序罪背後,可能是幫派要求少年聚眾滋事,砸店打人。一般傷害,如果是同學間單純打架事小,若涉及幫派介入尋仇傷人,又是不同層次,若是持刀械,也會讓我比較擔心,」蔡坤湖說,這些類型若未妥適處理,少年繼續走偏,就可能從犯小案變成大案。

*收水:跟車手收錢的人,負責把錢交給上游。

註:少年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 資料來源: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2022犯罪趨勢關鍵報告》第三章、 內政統計查詢網 資料整理:曹馥年 製圖:黃禹禛

教育與輔導先行,目前有哪些層層關卡防少年走偏?

事實上,台灣的學校、社政、少年司法,都設計了防止少年走偏的關卡。校園有*三級輔導機制,出現*嚴重偏差行為、適應困難的學生,將由心理師及社工師介入輔導。出現**曝險行為*、或行為嚴重偏差卻沒有學籍的少年,由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輔導委員會結合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資源輔導。

*三級輔導機制:校園內的「三級輔導制度」:初級泛指對全體學生的發展性輔導,關注適應問題;二級指有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有創傷經驗者,須進一步訂定輔導方案和評估者;三級則是有嚴重心理困擾甚至自傷自殺意念者,須集合各種專業工作者共同協助。

*嚴重偏差:1.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2.參加不良組織。3.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4.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5.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6.深夜遊蕩,形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7.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騷擾他人。8.無正常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9.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之行為。

*曝險:1.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2.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3.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萬一少年觸法,法官可於必要時將其裁定往「少年觀護所」收容,那裡好比成人的看守所,*讓少年在裡面等待少年法庭的調查。最輕本刑5年以下的罪,一般會進入「少年保護法庭」,由法官裁定保護管束等保護處分,少年需定期回法院報到。少年所處環境複雜或家庭支持薄弱者,會裁往感化教育與安置機構。

*讓少年在裡面等待少年法庭的調查:根據《少事法》,少年在案件調查、審理過程中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期間不得逾2個月。但有繼續收容之必要者,得於期間未滿前,由少年法院裁定延長之;延長收容期間不得逾1個月,以一次為限。

現行的社安網從家庭、學校、社政到司法等面向,都設計預防少年走偏的機制,但網絡之間能否順暢合作,又是另一問題。圖為桃園地方法院少年保護法庭。(攝影/楊子磊)

保護處分的執行及親職教育,由少年保護官辦理。根據《少事法》,少年法院也可視必要性,與學校、社政等相關單位召開又稱「*425平台」的會議,討論接下來如何幫助學生。

*425平台:根據《少事法》第42條第5項,當少年法院裁定少年接受保護處分,認為有必要時,得徵詢適當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或個人之意見,並得召開協調、諮詢或整合符合少年所需之福利服務、安置輔導、衛生醫療、就學、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家庭處遇計畫或其他資源與服務措施之相關會議。

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的重罪,將移送檢察官,並進入「少年刑事法庭」接受刑法審判。對於未成年人,《刑法》有不得處死刑、無期徒刑,以及得減輕其刑的規定。蔡坤湖也補充,「得」減輕其刑的意思,是法官量刑時把減刑納入考量,不是必然會減。例如,2010年震驚全台的翁奇楠命案,行兇時17歲的少年槍手廖國豪,就被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30年,目前仍在監服刑。

註1:曝險少年定義為:1.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2. 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的行為,但尚未觸犯刑法(例如施用第四級毒品)3. 有從事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但依法還不會處罰的行為 註2:輔導期間,若少輔會評估認由少年法院處理,始能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得敘明理由並檢具輔導相關紀錄、證據等,請求少年法院處理,並持續結合社政、衛政、勞政等多方資源輔導少年 註3:透過家訪、深度會談、心理衡鑑等,架構出以少年為主體的完整生命故事 註4:少年所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少年在未滿18歲時犯罪,但法院收受案件處理時,少年已滿20歲者,即應移送檢察官偵查,按刑事程序進行。非上述情形但犯罪情節重大,少年法官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後認為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亦得裁定移送檢察官,以少年刑事案件處理 資料來源:司法院、桃園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王以凡 資料整理:曹馥年 製圖:黃禹禛

據了解,郭生在事發時正接受新北地院保護管束。新北市府教育局指出,郭生是三級輔導個案,學校、少輔會、警局少年隊早已展開合作,其餘背景與輔導細節不便透露。

而檢視這一連串對曝險、觸法少年的處遇,說穿了,幾乎都是在補原生家庭的破網。

「缺什麼補什麼」,幫派以高薪、歸屬感吸引少年入夥

根據法務部研究統計,近10年觸法少年交付保護處分的家庭背景,有*65%的家庭經濟狀況處於「勉足維持家庭生活」與「低收入戶」,小康之家占*3成多;其中,*觸法少年父母離婚的比例超越未離婚的比例。在網被補起來之前,幫派與不肖人士,就已鎖定少年的需求,鋪好少年犯罪的溫床。

*65%:根據2022年的統計,勉足維持家庭生活占53.3%,低收入戶占11.4%。

*3成多:2022年數據是32.68%。

*觸法少年父母離婚的比例超越未離婚的比例:在2013年,父母離婚比例低於未離婚比例,但在2017年出現交叉,各為41.99%和36.36%,2022年則是39.92%和37.90%。

一名住在事發學校學區的民眾對《報導者》表示,當地不少家長從事小生意,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有限,給了幫派趁虛而入的機會,不少學生因此成為被吸收的對象。

《報導者》記者採訪的幫派組織則透露,有些幫派會由幹部成立直播公司,吸引青少年來工作或是短期打工。這些年輕人多半負責一些簡單的工作,例如整理貨品、出貨、處理網路留言等鏡頭後的事務,讓他們既有薪資、也有地方可以待,感受到同儕的凝聚與支持力。時間一長,就能順利邀約他們入夥。

不過他們也說,現在年輕人不再追求以前的忠義氣節、不會抱持為社團、為公司(即幫派)付出的觀念。除了頂層幹部有不少是經歷過一清專案時期的壯年外,大部分擔任組織要角的,都是30至35歲的世代,30歲以下就很難找得到人。幫派現在也跟一般企業差不多,很擔心斷層問題。

而這幾年最有效率的招募新血方式是「給錢」,這在高調大幅擴張的竹聯幫明仁會身上尤其明顯,他們就開出高薪,將招募目標定鎖定未成年人。

該成員說,當前就有個別幫派開出「每季3萬元」的補貼招募15歲少年,也就是每個月1萬元,就輕鬆吸引到國中生入夥。此外,該幫派還把所有犯罪分門別類,並標注上各自的價碼,例如打架、討債、砍人各是多少錢,敢開槍或是丟汽油彈等危險行為則會另外加價。在這類價目表中,甚至有組織會端出人體部位圖,每一個部位對應一個價錢,例如頭是近萬元、手腳各是數千元等等。

「現在幫派招募跟以前完全不同,比較是商業考量,對招進來的人來說就像是比較刺激的打工,可以領錢、又可以享受逞兇鬥狠的感覺,」一名幫派幹部解釋。

至於大眾時常認為幫派會要求少年擔刑責,該幹部亦表示,決定交由未成年來開槍或犯案前,有的幫派會請熟識的律師來解讀各式法條的管制範圍。操作上,多半是由高層點名或徵詢,少年主動說「我未成年我來」的狀況較少。

另一方面,也有一套「生死籤」制度,抽到籤的人要負責刑期較高的案件,但組織會提前支付安家費、承諾照顧親友和出獄後的安排。對組織而言,這些案件就是一定要有人去做,這種強制為組織犧牲的方式,是組織運作的主軸。

如何看待郭生的殺人案?受訪的幫派成員認為,這樣的少年原本就是幫派樂意吸收的對象,會是最底層的打手;也因為他年少、敢衝敢拼,對組織很有利用價值,很可能進一步坐大。

該成員分析,郭生會如此兇狠,極大機率是同儕效應的影響。當和他相處的人,時常傳遞一種「這沒什麼」價值觀,郭生就不會覺得觸法有多嚴重。尤其是像他這種血氣方剛的年紀,又為了女性出頭,自然更不懂得節制。

比起重刑,建立正向支持更有利於遏阻少年犯罪

接受《報導者》採訪的少年司法工作者認為,協助少年建立正向的人際關係連結,比嚴刑峻罰更能遏阻犯罪。圖為桃園地方法院保護管束少年生活狀況報告表。(攝影/楊子磊)

回頭看郭生的人格特質、破碎的家庭背景,恰好是幫派吸納的對象。少年犯罪重刑化,能讓少年心生畏懼,遠離犯罪與幫派嗎?

「我不太認為一位少年會因為《少事法》的懲罰(較成人犯)輕,甚至殺了人不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就會去犯錯。」蔡坤湖說:「很多少年會參與詐騙、去公司會所,是因為那裡有很好的歸屬感。拿嚴重的殺人、販毒罪來說,有期徒刑執行時間並不短,就算減輕二分之一,還是可能失去自由很長一段時間,甚至出來已經30幾歲,我不認為小孩子不怕,更不是這個個案關起來,其他個案就會怕。一般少年對失去自由是恐懼的,不是我們現在做得不夠重。」

他強調,當然成年人可能會利用少年犯罪,但*法律也對教唆的成人有加重刑責二分之一的規定回到問題根本,必須打破與幫派的依附關係,建立好的連結,才可能不再觸法,讓少年有機會找到另外的可能。**

*法律也對教唆的成人有加重刑責二分之一的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涂志宏說,當少年無法從家庭找到歸屬,在學校也沒有支持,「他只好往外發展,不是宮廟,不然就幫派了。」失功能的家庭,通常經濟壓力特別大,孩子會比較早社會化,他們會去想,要用什麼方法可以幫忙家裡?於是就賣毒、就當車手,而網路暢行提供了這些環境,毒品、妨害性自主、加入組織犯罪,都源自一開始的源頭──沒有家庭支持

他表示,**高風險的家庭*存在社區中,村里長都很清楚;少年出現曝險行為前,一定有徵兆。錯過前端的介入時機,少年輔導與司法工作者就得與幫派搶人,付出最大代價。「甚至根本不用搶,因為少年進出的地方(宮廟、幫派)就是那些,很自然而然會跟這些人接觸。」

*高風險的家庭:高風險家庭目前改稱為「脆弱家庭」。依據行政院2018年2月26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內容,脆弱家庭定義為: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

涂志宏以多年來的經驗與見證指出,受刑人愈受酷刑、愈被隔離、愈被社會投以不屑眼光,這些人將來回報給社會的,絕對不是慈善。很難立即見效或被量化的輔導工作,是最重要的教育核心,卻已被慢慢遺忘。他相信各級學校都還有熱情的老師,只是乏人支援。「他們(指老師)也有家庭,把自己搞垮了也不對啊!抱著處理多少(學生問題)算多少的心,成效都不會太好。」

應報、嚴懲或教化?拉扯中的台灣社會

案發後,台灣社會群情激憤,該學區的警方亦加強校園周邊巡邏。(攝影/楊子磊)

案發後,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議,檢討學生的違禁品檢查機制、從少年觀護所或感化教育返校的學生如何銜接與輔導、對家庭的協助等等。教育部緊接著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議,定調檢查書包將分為例行與緊急兩類,過程全程錄影;將補充輔導與校安人力;檢討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等等。

受害學生的父母在兒子頭七隔天發出**聲明*,表示他們曾是非常普通但還算幸福的家庭,兒子總會幫忙照顧身心障礙的姊姊,不料突來的不幸,一個貼心又善解人意的孩子就這樣離開。他們懇請政府重新審視《少事法》年齡及相關配套措施、全面檢視現行校園安全及學生輔導制度的漏洞。

*聲明:聲明全文:
失去愛子的至痛,讓我們非常痛苦。這些天來,我們感受到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點滴在心頭。但近來出現一些不實傳聞,讓我們深感困擾,有如二次傷害。我們只得在傷痛的心情下,發出以下三點聲明:
1. 對於網路上部分不肖人士利用此不幸事件發布假帳號募款,我們感到難過痛心,也請警政單位給予協助。
2. 我們是安分守法的公民,從未與人結怨,若散布不實言論及影片涉及毀謗我們家屬,或假冒本人及親屬發表言論,我們將採取法律途徑。
3. 孩子離世後,我們心痛萬分,心中一團亂,目前心力都放在完善後續事務,喪葬事宜都是依傳統民俗行事,但一些未經求證言論已經對我們造成傷害與困擾。
最後,我們以心痛的父母身分提出四項呼籲:
1. 身為父母,我們給孩子最後的承諾是:會盡全力督促司法能公正、公平、公開方式審理,秉持毋枉毋縱的態度辦案及審判,涉嫌教唆者和殺人者都應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
2. 懇請政府重新審視《少事法》年齡及相關配套措施,並集思廣益,不要僅限一小群人或少數民代就決定,並快速進行修法片刻不能稍停。
3.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
4. 全面檢視現行校園安全及學生輔導制度的漏洞,應賦予學校及老師適當且有效的管教手段及措施,讓學生不用心驚膽戰、擔心受怕可以日日平安歸。
我們曾經是非常普通但還算幸福的家庭,有一對子女,女兒雖是身心障礙,但弟弟總是會幫忙照顧姊姊。沒想到突來的不幸,一個貼心又善解人意的孩子就這樣離開我們。我們沒有任何政黨及政治立場,以上的聲明,是這些日子,失去心愛的孩子後的沉痛呼籲,希望孩子的犧牲能減少日後不幸發生。

他們亦沉痛表示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

民怨沸騰之際,教育與輔導的理念,都不如失去一個孩子的痛楚來得真切。憤怒需要出口,既然在台灣揭露涉案少年的個資違法,網紅「小商人」將這對乾兄妹的臉放上紐約時代廣場的廣告看板,獲得數萬網友的叫好與掌聲。

選擇以牙還牙的痛快,或嚴刑峻罰嚇阻,或等待教化種子發芽?當前的台灣社會,正被多股情緒拉扯。

2024年1月6日上午,立法院前一面留言板上貼滿民眾針對新北市中學殺人案的留言。其中一張的稚嫩筆跡寫下「請給我們安全的校園,希望政府處罰犯罪」。(攝影/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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