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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用手機、開車抽菸將罰更重!1交通新法上路,做這件事恐噴7200元

食尚玩家

更新於 02月12日00:20 • 發布於 02月11日16:01

交通狀況複雜,駕駛一旦分心,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遏止這些危險行為,立法院近期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騎車使用手機、開車吸菸等行為大幅提高罰則,若駕駛人在行車中吸菸,將可能面臨1,200元的重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

苗栗縣警察局近日發布公告,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已由總統公布,將等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後實施。警方特別強調,這次修法主要針對機車騎士違規操作手機等電子設備,以及汽機車駕駛人行車時吸菸的罰則進行調整,同時也加強了在特定路段肇事的刑事處罰規定。

開車用手機罰多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指出,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3,000元罰鍰。而根據新修正的法規內容,機車騎士在行駛過程中,若以手持方式操作手機、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的電子設備進行通話或資料傳輸,罰款金額將從原本的1,000元調高到1,200元。

開車抽菸罰款1200元

同樣地,汽機車駕駛人在行車時手拿香菸、點燃或吸食香菸,導致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的情況,罰款也從600元大幅提升至1,200元。
此外,要是駕駛在行駛中吸菸、隨手亂丟菸蒂,還會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至6,000元罰鍰。也就是說,最高一次恐面臨7,200元罰款。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25年至今,苗栗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各項條款,已經開出165張違規罰單,這個數據反映出分心駕駛的情況仍然相當普遍,持續威脅著交通安全。

特定路段肇事刑責加重50%

這次法規修正的另一個重點,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的調整。新規定明確指出,駕駛人行經標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時,如果沒有按照規定減速慢行,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刑責可以加重最多50%。這項加重處罰的規定同樣適用於以下幾種高危險駕駛行為:

  1. 無照駕駛

  2. 酒後駕車

  3. 吸食毒品後駕車

  4. 經過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5. 超速40公里以上

  6. 非因突發狀況而任意突然減速或緊急煞車

  7. 在道路上進行競速、競技等行為

呼籲用路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李忠萍指出,駕駛人在行車時手持手機或吸菸,很容易造成注意力分散,大幅提高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此外,吸菸產生的煙霧和菸灰,也可能遮蔽後方用路人的視線,形成潛在的交通危險。
李忠萍特別提醒,學校和醫院附近經常有學生和就醫民眾往來,這些地點本來就是交通事故的高風險區域,駕駛人經過這些路段時必須格外謹慎,時刻留意路況變化並主動降低車速。希望所有駕駛人都能配合遵守最新的交通法規,一起努力維護道路安全。

▲騎車時不得使用手機,否則會被罰1,200元。(示意圖,圖片來源: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縣警察局

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92913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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