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有異見 台新新光金前10月獲利大減51.3億、EPS縮至1.57元
台新新光金控今(27)日晚間公告,因獨立董事建議在取得其他外部專家意見前先以保守方式評估,故更正今年9月與10月的獲利自結數。前10月稅後純益從338億大減51.3億至286.7億元,累計每股稅後純益(EPS)也從1.88元縮水至1.57元。
台新新光金原公告9月稅後純益75億元,更正後為40.9億元,相差34.1億元。原公告前9月稅後純益260.1億元,更正後為226.1億元。
10月獲利自結數部分,原公告10月稅後純益78.3億元,更正後為60.7億元,相差17.6億元。原公告前10月稅後純益338億元,更正後為286.7億元。
會計師獨董建議:先保守以對
台新新光金重訊指出,該公司針對子公司新光人壽持有之零息可贖回金融債券進行續後衡量調整,考量該商品特性及參酌新壽過往從未有持有至到期之案例,故依IFRS9規定計算預期存續期間,並認列於自結損益,前述財務數字當時已諮詢簽證會計師並經其確認適當性。
不過,因獨立董事建議在取得其他外部專家對會計處理方法及預估模型等之意見前先以保守方式評估,故更新今年9月及10月「月營業收入 」及「自結損益公告-月申報」原公告之金額,嗣後如需再調整將依規定公告。
據了解,此為曾任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聯合執業會計師、目前擔任台新新光金與台新銀行獨立董事的張敏玉,針對新壽持有的零息可贖回金融債券如何認列評價利益之事,建議先採取保守做法。
可贖回債的存續期怎麼算?見解不一
台新新光金控總經理林維俊解釋,會計公報IFRS 3要求,企業併購時,各子公司持有的債券須用合併基準日的公允價值認列持有成本。新壽持有很多美元計價的零息可贖回金融債,折合新台幣應該有五、六千億元,目前全部擺在會計科目AC底下,因新壽的母公司新光金被合併,新壽的債券須用今年7月24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認列成本。
林維俊說,因美國先前暴力升息,假設新壽持有的債券價格從80元降至60元,台新金與新光金合併後,新壽的債券改用60元認列成本,假設20年後該檔債券可拿回面額100元,其中的40元用20年攤銷,平均每年可認列2元利益;若用10年攤銷,則是平均每年可認列4元利益。
林維俊說,新壽1998年持有零息可贖回債券以來,平均不到5年就被贖回。台新新光金設計一個利率預測模型,預測這些可贖回債何時會被贖回,跑了十幾種情境,短的從七、八年或五、六年都有,長的到接近20年。台新新光金據此算出可認列的攤銷利益,並且反映在先前公告的9月與10月獲利自結數。
不過,台新新光金獨董張敏玉認為,這種做法史無前例,請公司再找外部專家問意見。國內過往合併時對於可贖回債的攤銷利益,都是用該檔債券持有至到期的存續期間來計算,而非預估發行機構可能很快就會贖回的預期贖回期間來計算,因而建議先用保守方式處理。
背後邏輯為,面對不確定性,會計原則講究謹慎。利率走低時,發行機構為了節省成本會提前贖回債券,但當利率走高,發行機構按理並不會提前贖回,而是會持有到期。利率未來會走高還是走低,誰也說不準。
公司做法若獲支持,今年回沖利益估近90億
林維俊說,台新新光金會尋求外部意見,希望今年年報出爐之前確認此事。台新新光金只是改用最保守的方法認列債券攤銷利益,倘若台新新光金的論點獲得外部專家支持,今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少算的攤銷利益將可以回沖。根據IFRS 3規定,合併後一年內都可以做調整。(推薦閱讀)台新新光金控 大展合併永續績效 囊獲台灣企業永續獎11項大獎
換言之,倘若台新新光金的做法獲得支持,這些每個月大約17億元,今年7月24日至年底,合計將近90億元的債券攤銷利益將可以回沖,一舉反映到今年的年報,貢獻台新新光金2025年獲利。因明年7月24日之前都可以做調整,明年將繼續有可觀的債券攤銷評價利益可以貢獻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