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阿嬤騎車13年、孫女膝蓋開3次刀才拚到世錦賽!體操協會25小時內逕自回覆「不參賽」 潘采宸、李佳蔚竟被斷送黃金機會

放言Fount Media

更新於 09月10日10:30 • 發布於 09月10日09:43

潘采宸在高低槓項目依世界盃系列賽積分排名取得第8順位,李佳蔚則在地板項目排名第5。依照今年世錦賽單項資格規則,扣除已經透過團體或個人全能取得資格的選手後,兩人獲得遞補參賽機會,本來可以和已取得資格的其他台灣選手一起前往10月17日起在荷蘭鹿特丹舉行的世界錦標賽。

但這兩張靠多年訓練和國際積分換來的門票,沒有在賽場上輸掉,而是在選手與教練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由中華民國體操協會直接回覆國際體操總會「不參賽」,最後名額轉給其他國家。

25小時的回覆期限 協會自己決定放棄

整起事件的關鍵時間線,從8月20日凌晨開始。

體操協會說明,台灣時間8月20日凌晨4時15分收到國際體操總會通知,告知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世錦賽遞補資格;回覆期限則是隔天凌晨5時59分,實際只留下大約25小時處理。

承辦人員將訊息向秘書長江建東回報後,江建東認為仍須依內部程序召開相關會議處理,但因回覆期限過於急迫,無法在期限內完成程序,因此指示承辦人員直接向國際體操總會回覆「不參賽」。

問題是,這個過程裡,兩位選手本人完全不知情,連教練邱意婷也沒有收到通知。

潘采宸不知道自己已經取得遞補資格,李佳蔚不知道,教練也不知道。三人仍照原定計畫持續訓練。

直到8月27日,邱意婷主動查詢遞補名單,才發現兩個名額已經被處理掉。教練隨即要求協會再向國際體操總會爭取,但國際總會回覆,相關名額已經分配給其他國家選手,無法恢復。

對選手來說,最難接受的地方,不只是錯過一場比賽,而是根本沒有人問過她們一句:「要不要去?」

其中一名選手事後在社群寫下,她靠自己的努力爭取到機會,卻連決定要不要參賽的選擇都沒有。

阿嬤每天騎一個多小時 13年把孫女載進國際賽場

這起行政疏失之所以迅速引發社會共鳴,和潘采宸背後的家庭故事有關。

潘采宸來自屏東,從小開始接受體操訓練,阿嬤蔡玉華長年負責接送。她每天騎機車往返內埔與屏東市,單趟就要一個多小時。

潘采宸年紀還小時,常常練完體操就在機車後座累到睡著。阿嬤怕孫女途中摔下車,甚至曾用布巾或繩子把兩人綁在一起,才敢一路騎回家。

這樣的日子,一走就是13年。

潘采宸的訓練歷程也伴隨大量傷病,她的膝蓋已經動過3次手術。即使如此,她仍一路參加國內外賽事、累積積分,最後走到世界盃系列賽高低槓排名第8,取得世錦賽遞補資格。

爭議爆發後,阿嬤在記者會談到孫女多年來的訓練過程時情緒潰堤,質問協會:「為什麼不給孩子一個機會?她這麼辛苦!」

這句話成了整起事件最直接的一個問題。

因為一名青少年競技選手走到世界錦標賽門口,背後不是只有選手自己,而是一整個家庭長達十年以上的交通、訓練、醫療、復健與生活調整。

競技運動最殘酷的地方 就是黃金期不會等行政程序

體操協會事後強調,取得國際賽事配額只代表具有報名資格,是否派員參賽,仍須依國家代表隊選拔與競技標準評估。協會進一步表示,兩名選手實測分數與國家代表隊標準仍有差距,因此經實質評估後決定不派員參賽。

但這項說法並沒有完全平息爭議。

因為無論最終是否符合國家隊出賽標準,整個過程仍存在一個核心問題:國際總會已經正式通知兩名選手取得遞補資格,協會卻在沒有先通知選手、教練,也沒有讓她們參與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就直接回覆放棄。

對女子體操選手而言,時間尤其殘酷。

青少年選手的身高、體重、肌肉比例、骨骼成熟度、傷病狀況與恢復能力,都可能在一年內出現巨大變化。今天能完成的動作,不代表一年後還能以完全相同條件完成;今年取得的排名與資格,也不會自動延續到明年。

所以「今年沒去,明年再來」對這類項目並不是一句公平的安慰。

今年的資格,就是今年的資格;今年的身體,也只有今年一次。

協會道歉兩次 卻把責任拉向橫向溝通和競技門檻

爭議曝光後,體操協會先在9月7日公開道歉,承認未能第一時間通知教練與選手,並表示會檢討改善。9月9日再發聲明,將問題定調為內部「橫向溝通與訊息傳遞產生時間差」,並提出未來建立雙向積分追蹤、賽季前預先決議及即時通知應變等機制。

協會同時強調,教練原本也負有追蹤積分及預警通報責任,並再次提出兩名選手實測成績未達國家代表隊專業門檻。

秘書長已向理事長提出內部流程檢討,協會則表示最終責任由理事長承擔。

然而,這也讓責任問題更加具體。

如果協會認為兩位選手根本不符合出賽標準,就必須說清楚:這項標準何時訂定?是否事先公告?誰有權在沒有召開選訓會議的情況下,直接依這項標準代表選手回覆國際總會放棄資格?

如果真正原因是程序來不及,那麼另一個問題就是:面對只有25小時的國際回覆期限,為什麼制度設計不是「先保留名額,再完成國內程序」,而是直接把名額放掉?

兩種說法,責任結構完全不同。

運動部介入 缺失列入2027年度補助紀錄

事件爆發後,運動部已要求體操協會提出完整檢討與改善措施,並把這次行政缺失列入2027年度經費補助紀錄;如果協會後續無法提出有效改善方案,主管機關將依《國民體育法》處理。

屏東縣長周春米也公開要求徹查,認為選手靠自身努力爭取到國際舞台機會,卻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放棄,主管機關必須釐清責任。多名立委也要求運動部調查,不能讓事件只停留在協會道歉。

教練邱意婷則直言,最無法接受的,就是沒有任何人問過選手一句是否願意參賽,希望有人真正承擔錯誤,而不是最後只用制度疏失帶過。

真正該查的是誰有權替選手說「不去」

這起事件接下來真正需要釐清的,不只是行政流程,而是權限。

國際體操總會寄來的通知,指向的是潘采宸與李佳蔚已經取得遞補資格。

在沒有通知選手、沒有通知教練,又沒有完成原本應該進行的選訓程序下,究竟誰有權替兩名選手向國際總會說「不參賽」?

如果是秘書長作成決定,依據的具體法源、協會章程與授權範圍是什麼?

如果最終仍須由選訓委員會決定,為何在會議尚未召開前,行政端就先做出不可逆的回覆?

而如果協會認為國際回覆期限只有25小時,根本來不及依法完成程序,制度是否本來就應建立緊急保留機制?

這些問題,比一句「行政疏失」更重要。

因為對行政體系而言,一封回覆信可能只是一個流程;對17、18歲的競技選手而言,它可能就是整個運動生涯唯一一次世界錦標賽門票。

政府可以明年改SOP,協會可以明年再修制度,補助也可以下一年度重新編列。

但運動員不會再有第二個17歲,也不會再有第二個18歲。

潘采宸阿嬤那句「為什麼不給孩子一個機會」,因此不只是家屬的情緒。

它其實是在問整個台灣體育制度:

當選手終於靠十幾年的青春,把自己送到世界舞台門口時,行政體系究竟是在幫她把門打開,還是在替她把門關上。

查看原始文章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