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開發3-3招標 納保底收購價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已起跑,將於9月30日截止收件。經濟部昨(23)日公告3-3期行政契約內容,納入一年彈性併網機制,簽約業者可於達成一定條件下,向經濟部申請延後一年完工併網,行政契約中亦明定每度2.29元之保底收購價格,以利業者計算開發風險。
離岸風電3-3期規劃容量3.6GW(百萬瓩),並以2030年至2031年為併網年。根據業者反映意見,簽約業者可於達成「所有風力機組之水下基礎設置」或「全部設置總容量50%已完工併聯」之一時,向經濟部申請延後一年完工併網。
至於保底價格,是指開發商洽簽購售電合約(CPPA)購電業者,若出現空窗期,期間由台電以每度2.29元收購,讓開發商在無法順利售電時,仍有現金流。
經濟部昨日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行政契約,主要是明確開發權利及義務,讓開發商進行投標評估。首先,在3-3期為擴大開發量能,獲配業者可依序受分配「擴充風場」,兩風場將個別簽訂行政契約,權利及義務回歸各自契約辦理。
其次,3-3期行政契約已將ESG規劃之在地產業經濟效益及能源韌性義務之查核及違約責任明確化,簽約業者應分別於融資到位後或完工併聯後六個月內提交落實計畫,並定時繳交執行期報。
第三,3-3期納入一年彈性併網機制,簽約業者可於達成一定條件下,向經濟部申請延後一年完工併網,亦訂定每度電保底收購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