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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沖繩遺失手機!1年後竟「出現新北」 律師曝拾得人恐吃官司

TVBS

更新於 03月22日05:12 • 發布於 03月22日04:58 • 施協源,葉怡君 盧宏昌
店家也拿出相關證明文件。(圖/警方提供)

一名男子一年多前在日本沖繩遺失手機,原本已不抱希望能尋回,沒想到近日透過手機定位功能,竟發現手機出現在新北市一間通訊行。警方獲報到場後,店家表示是依合法程序收購,但律師提醒,若拾得人刻意將失物帶回台灣報案,恐已觸犯法律。

該名男子向警方說明,他的手機在沖繩遺失後,當時已在當地報警處理,事隔超過一年,原本以為找回無望。然而,他後來嘗試使用手機定位功能搜尋,意外發現手機竟出現在新北市某間手機通訊行的位置,於是立即報案處理。

男子前往該手機店確認,店家也配合拿出手機供其辨識,經確認確實是同一支手機。不過店家強調,這支手機是透過正當回收流程取得,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店家在官方社群平台公布一張拾得物收據,顯示日期為113年9月,拾得地點登記為桃園市大園區,原始遺失地點則註明為日本沖繩縣。這意味著疑似有民眾在沖繩當地撿到手機後,將其帶回台灣報案處理。

手機失蹤1年 定位竟在新北手機行

律師余韋德分析,被害人在沖繩遺失手機後,拾得人卻沒有選擇在沖繩當地報案,而是將手機帶回台灣後才報案。余韋德表示,經過6個月後,拾得人依法取得手機所有權,隨後將手機變賣給手機行。他指出,被害人可依照民法規定,在兩年內向手機行主張回復所有物;此外,被害人還可以向拾得人提告侵占遺失物,最重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下罰金。律師也進一步說明,若拾得人是故意將手機帶回台灣報案,將不受法律保護。由於被害人已在沖繩報案,拾得人很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占遺失罪。

一般而言,警方接獲民眾拾得手機時,通常會透過SIM卡聯繫當事人,民眾也可透過定位功能尋找,員警則會公告相關廠牌特徵;但若手機沒有SIM卡,就只能以公告方式招領。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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