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郵差」偷拍私密片被炒!想復職還討薪50萬 法官狠打臉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已婚陳男在郵局任職9年,被媒體於去年報導他透過交友軟體搭訕多名女子交往,帶到住處或旅館發生性行為,並架設針孔偷拍,另外還在親戚家裝針孔,共5名男女和兒童受害。案情爆發後,中華郵政以陳男嚴重影響郵局的聲譽及企業形象為由,火速將他解雇。陳男不滿提告,要求復職並求償復職前所有薪資50萬餘元,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郵局解雇陳男合理,駁回陳男訴求。
陳姓郵差被媒體踢爆,透過交友軟體等管道,與女子搭訕交往後,帶到住處或旅館發生性行為,並架設針孔偷拍,期間長達20年,就連未成年少女、頭髮掉光的癌症病患也不放過,被害者超過70人,甚至逼被害者簽署性奴隸契約,直到一名與郵差交往的女子,誤拿郵差隨身硬碟後,才東窗事發,郵局也立即召開考成委員會,經該委員會出席委員全數通過,逕予解除與陳男的勞動契約。
陳男隨後將中華郵政告上法院,認為他只犯下3件妨害性自主相關案件,但都與工作無關,且其中一件在他於郵局任職前。他表示與該名爆料女子在2022年發展婚外情,交往期間女子竊取他的硬碟,並在2025年6月對媒體不實爆料,郵局卻僅因報導就解雇他,不符合勞基法和懲戒相當性,請求確認雙方雇傭關係,並還他復職之前的工資5萬2845元和退休金等,共50萬2845元,就算法院任為雙方勞動契約已終止,郵局也應給他資遣費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中華郵政則指出,陳男長期竊錄他人私密影像,及對未滿14歲學生為性交、猥褻,犯下多起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媒體以「淫魔郵差」影射及大幅報導,連陳男的親屬都是被偷拍的受害者,已嚴重影響被告之聲譽及企業形象,造成民眾於收信時有所擔憂,也影響其他員工對職場安全的信任度,因此按規定終止勞退契約,符合規定。
法官認為,陳男在2021年2至11月間,除了偷拍和當時女友的性愛過程,同期間也在某親屬家中裝針孔,竊錄3名成年男女、2名未滿12歲的兒童使用浴廁以及身體隱私部位的影像,2022年又在住處、摩鐵偷拍與另名女子的性愛過程和性影像,另外早在2012年時,陳男就利用在補習班當老師,對未滿14歲女學生為性交、猥褻遭判刑,可見媒體報導並非子虛烏有。
法官指出,陳男裝設針孔攝影機之地點包含汽車、旅館及住家廁所、天花板、牆邊等,顯然對裝設針孔攝影機駕輕就熟,陳男工作為郵差,自然知道民眾的住家或工作場所,也會近距離接觸眾多女性,加上他竊錄次數高達31次而言,難保不會再犯,郵局只能採取解雇手段。
法官判定,陳男依工作規則第75條之規定,不得有損害松名譽及信用的行為,但陳男被媒體影射為「淫魔郵差」、「變態郵差」,標題又是「淫魔郵差偷拍70女私密片」、「39歲郵差成偷拍狼/還逼簽性奴契約」、「偷拍20年少女、岳母都受害!惡狼郵差還逼人當性奴」等等,讓聞者對陳男產生嫌惡和噁心的反應,也對其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被解僱符合規定,判決陳男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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