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禁雇主仲介保管勞工身分證 違者最高罰30萬
行政院會今天(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草案,雇主與仲介不得留置或代管勞工身分證件或沒收保證金,違者最高裁罰30萬、並廢止設立許可。閣揆卓榮泰強調朝野對此都有共識,喊話早日通過、與國際接軌。(張柏仲報導)
發言人李慧芝引述閣揆卓榮泰在院會中的裁示:為健全我國就業服務體制,落實國際公約內容,讓我國產品在全球供應鏈的信任度更加提升,勞動部本次修正就業服務法,明定雇主或仲介在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等情事,違者都有相關罰則。卓榮泰強調這項修法更能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的自主權,強化勞動權益保障,讓本國勞工朋友及外籍移工們都能更安心就業。
勞動部解釋,本次完成修法後,雇主及人力仲介業者都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這些重要文件;一旦違反規定,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人力仲介業者觸犯情節嚴重者,最重處以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的處分。
卓榮泰也強調,提升勞動人權保障是國際趨勢、也是普世價值,深信朝野各界對此都會有所共識,送請立院審議後,也請勞動部積極與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