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檢警環破獲掩埋廢棄物集團 起訴102人27家公司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檢、警、環」歷時二年、八次行動,許姓夫婦、營建包商及地主等為減省廢棄物處理費,將營建事業廢棄物運至魚塭、農地、光電場預定地掩埋,獲利達二千八百多萬元。檢方依涉廢清法起訴許姓夫婦等一0二人與二十七家公司,將一千四百四十四頁起訴書及大批卷證送至台南地院。
檢方指出,許姓夫婦、營建包商及地主為減省廢棄物處理費,自一一二年五月至一一四年二月間,將營建工地產出、未經分類而摻有廢棄水泥、磚塊、磁磚等營建事業廢棄物,運載傾倒、掩埋或堆置在南區、安南、新市、新化、左鎮、關廟龜洞、仁德區等共二十三處土地、魚塭或農地,以及七股竹橋、十一份、頂山三處光電場預定地,相關土地地號共計一百六十八筆、面積達二十九萬六千多平方公尺,約四十個足球場。
本案涉案人數眾多、非法廢棄物場址與面積廣大,影響與破壞國土及環境甚大,「檢、警、環」歷時二年、八次行動,搜索七十八處所,總共拘提二十二人、傳喚一0一人、羈押十人。
南檢表示,許姓夫婦等一0二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中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同法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二十七家公司則涉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七條對法人連帶責任,對法人科以罰金。另現場查扣曳引車、營業半拖車、挖土機、推土機等犯罪機具,去年八、九月囑託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拍賣共計十五輛、變價金額為九0六萬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