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揮拳打醉漢害他摔倒「頭撞地不治」 桃園男二審仍判9年2月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徐姓男子2024年7月,晚間8點多與酒醉的金姓男子在桃園某公園內談話,不久2人發生爭執、拉扯,徐男朝對方臉部揮了一拳,金男中拳後倒地,頭部撞擊地面,陷入昏迷,送醫治療多日後不治。一審國民法官將徐男判處有期徒刑9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0日駁回上訴,維持9年2月。可上訴。

本案判決指出,徐男與酒醉的金姓男子,2024年7月晚間8點多,在桃園區泰昌三街上的忠孝公園內閒聊。2人突然發生爭執,開始拉扯。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可以看見一開始2人坐在椅子上,徐男不時按壓金男的肩頸、頭部,而後金男伸手將徐男的手撥開,隨即起身。但比較高大的徐男也跟著起身,接著2人發生拉扯。

拉扯間,徐男朝金男臉部揮擊一拳,金男因為酒醉,被打中臉部後,重心不穩,摔在地上,頭部重擊地面,陷入昏迷。徐男深知闖了大禍,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金男被送醫急救,發現他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緊急進行開顱手術。但手術後狀況沒有恢復,半個月後就被送進安寧病房進行評估,家屬半個月後忍痛拔管,結束金男的生命。

家屬不滿提告,檢方偵辦後,認為徐男揮拳導致金男摔倒、頭部重擊,因此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案件交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一審審理,國民法官認定徐男「始終否認傷害犯行,陳述避重就輕,難認有悔意」,再加上並未賠償被害人家屬,因此判處有期徒刑9年2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於20日宣判,由於徐男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量刑因子並無改變,因此高院駁回上訴,仍維持9年2月的刑度。徐男還押時,記者詢問他「有無向被害家屬道歉?」,他簡單回答「有。」記者再問他「還是否認打人嗎?」「賠償多少錢?」徐男均不回答。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名作家大學演講分享新書竟踹翻桌!女學生嚇到就醫身心科 挨轟道歉滅火:我過頭了

鏡報
02

高雄選情突變!7連霸候選人「驚傳離世」選委會急宣布1事

民視新聞網
03

工人連同鋼構高處墜落! 台積電高雄廠工安意外釀第4死

華視新聞
04

國3新化休息站恐怖車禍!BMW突追撞大貨車…車頭卡底部嚴重變形 1男1女明顯死亡

CTWANT
05

假商城洗白博弈金!26人組洗錢集團 兩年狂撈近40億、獲利1.2億

CTWANT
06

澎湖千萬發票冒領案手法成謎 財政部坦言「百思不得其解」

鏡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