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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拖吊違停車驚見車內有2童 員警被處分!家長接受親職教育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10月23日08:09
台中警方拖吊違停車輛,開到一半才發現車子裡面有2個小孩。AI生成示意圖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日前在豐原區拖吊1輛併排違停轎車,移動途中才發現裡面還坐有2名兒童,家長認為警方執法不當。交大今(23日)坦承有疏失,但違停仍依法舉發;家長違反兒少權法部分則由社會局裁處。

據了解,交通大隊本月18日下午會同交通局人員在豐原區執行違規停車拖吊作業,在中正路發現有1輛自小客車併排停車,員警依法舉發後由拖吊人員將車輛上架拖走,不料,移動途中被路人提醒車內有小孩。

拖吊人員停車查看發現車內確實坐有2名分別7歲、5歲的小孩,原本想讓小孩坐進拖吊車內,但小孩不敢坐,所幸車內留有鑰匙,遂打開冷氣、車窗讓空氣流通。父母趕到拖吊場,發現孩子嚇壞了,質疑警方在車內有人的情況下拖吊,已違反規定。

台中市交通大隊今表示,當時員警及拖吊人員見該輛併排違停轎車已熄火,車窗隔熱紙反光,無法明視車內狀況,導致未能發現車內尚有2名幼童,才會將車拖走,已要求執行人員於拖吊作業前應確實確認被拖吊車輛車內無人,以確保安全。

交大表示,針對員警缺失部分將依規定記申誡處分,並加強宣導施教,另已會同市府交通局針對相關拖吊作業流程,持續精進。針對本案交通違規部分,將依事證及法定要件審認後依規辦理;另針對家長疑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已通報社政機關依權責處理。

社會局表示,家長將6歲以下的兒童留在車內,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社會局表示,已派社工關懷訪視,要求父母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課程,若不配合可處3千元至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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