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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槍SOP! 緊急事件警掏槍「槍口朝下」嚇阻 妨礙公務逮馮男

TVBS

更新於 2025年10月30日04:54 • 發布於 2025年10月30日03:53 • 林佑璇 趙立
警方處理一起家庭糾紛時,當事人卻突然踩油門,警方拔槍進行嚇阻。(圖/TVBS)

警方處理一起家庭糾紛時,遭遇當事人駕車踩油門的緊急狀況,警方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拔槍示警,槍口朝下進行嚇阻。雖然當事人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但根據警方密錄器還原的畫面,警方持槍警戒時槍口始終朝下,僅具威嚇作用。依據法規,警察在面對緊急情況時有權拔槍示警,要求對方配合。此事件最終以當事男子因妨害公務被逮捕收場,警方強調整個執法過程合乎規定。

當事件發生前,男子就已在妻子家門口不斷按喇叭製造噪音。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該男子將車輛堵在入口處。員警上前敲了敲引擎蓋,男子卻突然踩下油門,情況危急。為避免可能發生的衝撞,員警立即拔出配槍警戒,但畫面清楚顯示,警方槍口始終保持朝下的姿勢。

當男子停好車並搖下車窗後,他開始對員警進行言語挑釁,質問警方為何擋在車道並拿出槍來。雖然男子不斷辱罵,員警仍未將槍口對準他。情況進一步惡化是因為男子妻子的祖母擔心孫女婿安危,上前拉扯警察,此時員警才採取行動,將男子拉出車外準備上銬。

林園分局副分局長黃國峰表示,員警是依據法令並考量男子的過激情緒,為避免他駕車造成更大事端,才使用強制力將他帶下車,並依妨害公務罪名逮捕。

根據法律規定,警察執法遇到緊急威脅時,可以命令對方舉高雙手並持槍警戒。這些標準作業程序已經透過訓練成為警察的反射動作。此外,由於駕駛座在車內,警方從擋風玻璃無法完全判斷對方的行動意圖,為保障自身安全,警方提前做出拔槍警示是合理的防範措施。整個過程中,警方槍口只對準地面,並無執法過當情形,但在應對態度上仍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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