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謝宜容涉貪案 開庭哭著認罪求減刑 二審定4/16宣判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03月26日06:20 • 發布於 03月26日06:20 • Yahoo奇摩新聞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案,被控因個人喜好,為廠商量身訂做採購案,洩密、圖利特定廠商,一審依貪污圖利等罪判刑4年6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謝宜容哭著認罪,並說自己沒有拿捏好採購案的分寸,已有深切反省,請求減刑。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於4月16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謝宜容在庭上多次情緒激動哭著說,她認罪、認錯,她沒有拿捏好採購案的分寸,她有深切反省,戴著電子腳鐶也不敢走出家門。她說,在她公務生涯中30年,從小小社工開始,努力為國家做事,後來太驕傲、自以為是,但她不是故意犯罪要圖利任何人,請求二審時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憐憫她,給予減刑。

謝宜容辯護人表示,謝宜容面對大眾關注的壓力,已受相當社會處罰,謝宜容一直生活在懺悔中,請求合議庭審酌她能可適用刑法59條減刑,並宣告緩刑。

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於4月16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根據一審新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謝宜容自民國112年3月起,擔任北分署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讓採購程序公平公開,卻只因個人喜好,不惜違背法令,指示部屬與廠商密切聯繫,猶如為廠商量身訂做採購案。謝宜容洩密、圖利特定廠商的行為,除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也損及國家機關、公務員形象。

一審合議庭審酌謝宜容在偵審中坦承犯行,犯後繳回犯罪所得、態度良好,依圖利罪、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罪判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2萬901元。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責任主編:莊儱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積電課長「假打卡」307次遭解聘 辯「外出找靈感」打官司慘敗

ETtoday新聞雲
02

山友失蹤47天被找到…「跑山獸」曝紀錄片 搜救教官批:拒絕賞金獵人亂象

聯合新聞網
03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4

18歲學徒神救命!水塔驚魂觸電命懸一線 CPR搶回54歲師傅

CTWANT
05

「假打卡307次」遭解僱!台積電課長提告喊冤…遭法官打臉:破壞制度

三立新聞網
06

亡姊「復活」40年後分走祖產!5手足怒告榮服處 法院准了:死人沒資格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