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偉情殺判死! 最高檢提非常上訴 死者家屬悲
26年前,富二代王鴻偉因為表白被拒絕,竟然猛砍女方176刀奪命,當時被判處死刑定讞。檢察總長邢泰釗根據憲法判決意旨,認為王鴻偉的死刑判決沒有經過一致決,而且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對此,死者家屬很錯愕,無奈地說,很氣憤但無能為力。
死囚王鴻偉(2004.06):「我在此要向對方家屬他們致上最深的歉意。」
在鏡頭前深深一鞠躬對死者家屬致歉,他就是王鴻偉,在民國89年9月時,因為追求遭拒,在新北淡水砍女大生176刀後棄屍,被判死刑定讞,如今卻可能逃死,因為檢察總長邢泰釗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認為王鴻偉的死刑判決沒有經過一致決,而且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提起非常上訴,死者家屬好錯愕。
死者家屬:「就是很氣憤,但是也無能為力,我們能說什麼呢。」
尤其王鴻偉之前在庭上不斷強調很後悔,還寫信給死者父母道歉,但看在家屬眼裡,感受不到悔意。
死者家屬:「審理期間他就是可能為了要逃死吧,就是有一直在法庭上有提出,有寫信有信主,要證明說他有悔意,定讞後完全沒有接觸,也沒有其他消息。」
王鴻偉被判死刑定讞後,從民國100年開始,多次向法院聲請再審,也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還曾經跟另外12名死囚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蔡英文特赦或減刑,都被駁回,如今最高檢依據依據憲判意旨,提起非常上訴。
死者家屬:「我妹妹已經走了那麼多年,然後他(王鴻偉)之前被判死那麼多次,竟然都還沒有伏法,我覺得真的是很不公平,當初他沒有給我妹妹機會,現在大家一直在幫他們找機會。」
家屬等了26年,遲遲等不到公道,司法正義保護的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