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男大生明宣判!母抱排球出庭:早知是最後不放手
涉嫌吸食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成分「喪屍煙彈」的男子李家岳,2024年駕車行經新北淡水路段時,失控連撞3輛機車,造成年僅22歲的陳姓男大生不幸喪生、另有2名騎士骨折重傷。士林地院於今(2)日召開國民法官量刑辯論庭,死者母親全程緊緊抱著兒子生前最珍愛的排球出庭,哽咽泣訴案發至今784天的椎心之痛,悲痛言詞讓蒞庭檢察官與全場旁聽民眾集體落淚。由於案發當時該成分尚未正式完成毒品列管分級,檢方依法求處本罪最高10年刑度,陳父則痛批被告在假釋期間悍然再犯且毫無悔意,促請法庭從重量刑。
母抱遺物淚訴生活日常
陳母在庭上強忍悲痛表示,大兒子突然驟逝至今時間已過了2年,但家人的傷痛從未減輕,生活的每個細節都在殘忍提醒著大兒子已經不在的事實,自責案發當天若知道那是母子最後一次擁抱,絕對不會輕易放手。她透露,自己到現在依然會下意識切好兒子愛吃的水果放進冰箱,直到水果放壞了才驚覺等不到人,全家出門吃飯時仍會脫口說出「4位」,隨後才猛然驚醒餐桌早已少了一個人。
陳母顫抖強調,今天特地將兒子生前形影不離的排球帶進法庭,就是想讓法官與國民法官深刻了解,逝去的孩子不是卷宗裡的一個冰冷名字或交通事故裡的一個數字,而是一個原本每天都會回家、熱愛團體生活且幽默熱情的鮮活生命。
父揭假釋再犯毫無悔意
針對被告李家岳的犯後態度,死者父親則在庭上表達了強烈的質疑與憤怒。陳父痛批,從案件偵查一路到國民法官審理,被告的態度實務上是「檢察官提出多少證據,被告才不得不承認多少事實」,對於許多關鍵的犯罪細節依舊推諉、宣稱不復記憶,根本稱不上真心悔過。
陳父更痛陳,李男在案發當時正處於假釋期間,卻完全無視法律,依舊選擇吸毒後危險駕車上路,這不是過失,而是對公權力與他人生命權的極度蔑視,若真心悔改應協助追查毒品來源,懇請合議庭與國民法官必須依法判處最重刑度。
辯方稱刑罰非憤怒總和
面對家屬的沉重指控,被告辯護律師在進行最終辯論時坦言,李男在身心狀況不穩、長期服用精神科與睡眠障礙相關藥物的狀況下,又使用網路購買的煙彈並開車上路,確實存在重大的注意義務違反,亦不迴避造成1死2傷的嚴重後果。
然而辯方主張,「刑罰不是社會憤怒的總和,而是責任的衡量」,並特別指出本案發生於2024年5月10日,當時該煙彈成分的法律列管狀態與大眾認知皆與現今不同,不應以現在的社會觀感或升級列管後的法律回推認定被告當時明知其為毒品,請求法官審酌《刑法》第57條之各項量刑因子給予通盤衡量。
全案經檢辯激烈交鋒後宣告辯論終結,合議庭與國民法官隨即進入評議,預計於明(3)日中午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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