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毒駕修法上路!行政院通過修法草案 交通工具可沒收防再犯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毒駕死傷事件頻傳,為強化道路安全與刑事嚴懲效果,法務部推動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度,並增訂交通工具沒收規定,該草案已於今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指出,已於今年5月29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廣泛徵詢意見後完成修法草案,並報請行政院審查。此次修法完成後,將可進一步強化對毒駕行為的嚇阻力,落實維護公共安全政策目標。
法務部強調,修法重點之一為全面提高毒駕刑度。考量毒駕與酒駕在危害性與行為本質上有所差異,草案針對單純毒駕、毒駕致死或致重傷,以及毒駕再犯致死或致重傷等不同態樣,分別提高刑度設計,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
另一項重點則為擴大沒收交通工具規定。法務部說,為降低再犯風險,並防止車輛所有權人無正當理由將交通工具提供予施用毒品者使用,草案增訂相關沒收機制,期能從源頭阻斷犯罪工具再被利用的可能性。
法務部表示,本次修法不僅提高刑責密度,更透過犯罪工具沒收制度強化防制機制,雙管齊下遏止毒駕行為,政府未來將持續完善相關法制,守護用路人安全,營造更安心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