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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張淑晶又惹議!合夥人拆牆隔套房出租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4月18日09:06 • 發布於 2018年04月18日08:58

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和合夥人黃鐸在2014年7月間,一同向范姓女子承租新北市中和區一戶3層樓老舊公寓10年,剛開始兩人宣稱要做辦公室使用,但事後范女發現黃鐸竟將公寓內的多處牆面拆除,改成套房、雅房對外出租,憤而提告討屋;范女勝訴後再打官司請求簽約的黃鐸支付房屋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新北地院根據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等出具鑑定報告,今判黃鐸須給付223萬餘元。

▲張淑晶和黃鐸向房東租屋卻改成隔間套房,房東怒提求償。(圖/資料畫面) 

房東范女指出,黃鐸、張淑晶2014年7月要求承租該中和區連城路的3層樓房屋,時間長達10年,表示要作為辦公室、倉庫及員工宿舍使用,最後由黃鐸出面簽約,當時她考量該屋老舊, 同意前7個月租金打折,且讓黃男可自行裝修、局部裝潢,但不能損害建物結構安全。
 
但黃鐸卻將1樓廚房1至3樓的衛浴設備及3樓靠近陽台的外牆拆除,另在陽台女兒牆上築牆,再將房屋改裝成多間套房、雅房對外出租,後遭新北市府認定屬違建,拆除3樓外牆,造成3樓無法遮風蔽雨;范女為此在新北地院提告要求黃鐸返還房屋,獲判勝訴確定,再提告請求黃鐸支付房屋恢復原狀費用233萬餘元。
 
法官審理認為,這間房屋原本就是違建,不是因裝修造成,而黃鐸是簽約人,加上他自己也坦承有裝修,應回復原狀,但黃鐸、張淑晶拒絕讓法院等人進入,鑑定機關只能依據建築圖、格局圖、測量圖,及建築師觀察外觀進行判定,最後鑑定認為回復原狀須花費233萬餘元,由黃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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