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長張明達遭起訴貪汙 服務處晚間發聲明稿:一般社交互動
嘉義縣議長張明達今遭新北市地檢署起訴,收受劉姓友人贈送精品帽子、鞋子等物品,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張明達服務處今晚發聲明稿說明,張明達與劉姓友人相識逾30年,節慶或日常互贈禮品,部分已退回有貨運紀錄,無針對特定職務事項進行利益交換,尊重司法。
張明達服務處聲明稿指出,張明達與劉姓友人相識逾30年,屬長期往來,友人,雙方過去基於私人情誼,有節慶或日常之禮品互贈情形,性質屬一般社交互動,並非單向收受,也未與職務連結,相關物品由服務處依一般流程收件,過程公開,無隱匿情形。
此外,去年6月至7月間所寄送之部分物品,已於同年7月初主動退回部分內容,並留有託運及通訊紀錄。依法律規定,受賄需具備職務行為與利益間之對價關係,本案中,雙方並無針對特定職務事項進行利益交換,相關往來也未與個案處理形成對應關係。
張明達服務處表示,張明達基於職責協助了解民眾陳情及行政程序,未介入裁量或決策,最終處分由主管機關依法獨立作成,相關事證已由辯護律師提交,後續將配合調查,尊重司法審理。服務處理解社會對廉潔期待,持續以公開態度面對檢視,並請各界理性看待案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