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逃死 王鴻薇怒轟:賴清德別等到有選舉壓力才執行死刑
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間性侵並殺害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還洗劫被害人財物後棄屍,一、二審法院均判處梁男死刑。最高法院撤銷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判決發回更審後,更一審仍維持死刑,不過,高雄高分院昨(29)日更二審宣判,以此案不屬預謀殺人、鑑定結果具教化可能性等理由,改判梁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直批,每一次對惡行重大嫌犯的縱容,其實都在判決台灣司法的死刑而已。
回顧案情,2020年10月28日晚間,年僅20歲、就讀長榮大學大三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獨自從台南歸仁校本部步行返回住處,途中遭梁育誌隨機鎖定。梁男以打結麻繩套住女大生脖子,強行將她拖進路旁草叢。被害人奮力抵抗,拼命抓傷、咬傷梁男,仍不敵對方暴力,慘遭性侵後身亡。梁男犯案後冷血至極,載著被害人遺體在台南、高雄之間繞行十多個小時,期間還使用被害人財物購買食物、支付油錢,甚至在加油付不出錢時,直接拿被害人手機抵押。最終,他將遺體棄置於高雄大崗山區。
針對本案情,王鴻薇在臉書發文表示,案件發生後震驚全國,當時受害者家長聲淚俱下,加上漫長的審理過程無疑是對受害者的重擊,痛批「台灣司法還有正義嗎?」然而這樣令人髮指的惡行,即便「三度判死」,卻又經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後撤銷原本死刑判決,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王鴻薇痛批,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法官認為可以逃死的原因,「梁男可能是計畫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計畫性侵殺人。」此類「非計畫性殺人」難以被歸類為「情節最重大之罪」以及「認定梁男有教化、矯治可能」,若無法百分之百排除教化可能,不應輕易剝奪被告生命。這些廢死法官,利用「情節最重大之罪」、「法官一致判決」、「有教化可能性」三種方式來執行實質廢死。
「女兒的生命就這樣沒了,兇手卻還活著,這叫我們怎麼接受?」長榮大學鍾姓女學生母親泣訴。王鴻薇指出,台灣廢死法官一次又一次跨越台灣善良老百姓底線,總統賴清德不要再等到民眾發生怒吼,又面臨選舉壓力時再執行死刑,迴避台灣司法崩解的問題,每一次對惡行重大嫌犯的縱容,其實都在判決台灣司法的死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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